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賠案開庭審理

法律 馬拉松 半程馬拉松 法制 海峽法治在線 2017-06-10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9日訊 2016年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比賽中發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家屬將賽事運營方和轉讓號碼布者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共計123萬餘元。廈門市海滄區法院6月7日公開開庭審理這一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賠案件。

據介紹,“替跑者”吳某某通過其同事、即法院追加參與訴訟的第三人尤某某,從尤某某的朋友、即本案被告李某某處受讓參賽號碼布。此前,賽事運營方與吳某某家屬就其意外死亡事件的善後處理達成協議,約定賽事運營方自願支付死者家屬10萬元人道主義費用,該款項已實際履行。

庭審過程中,關於被告賽事運營方以及轉讓號碼布者李某某對吳某某是否構成侵權成為各方爭議的焦點。具體包括:對於吳某某的死亡,賽事運營方是否已經善盡活動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其在比賽包發放、運動員檢錄以及比賽過程中的監管是否存在過失;以及相應的過錯與吳某的死亡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對於李某轉讓比賽號碼布行為是屬於好意施惠還是侵權,該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相應行為與吳某的死亡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等。

由於本案系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賠案件,本案的依法裁判將為此類事件的責任認定提供可參考的裁判標準,以進一步明確馬拉松等體育賽事各方主體義務和責任,規範各方行為,減少乃至杜絕事故的發生,將對我國目前蓬勃發展的體育賽事產生深遠影響。為此,海滄區法院適用由三位法官加四位人民陪審員的“大合議庭模式”進行審理。

(記者 餘凌雲 通訊員 鄭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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