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宣判 駁回原告賠償訴訟請求

央廣網北京9月22日消息(記者吳桐)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近年來,馬拉松越來越熱,成了一種新風尚。為了有效拉動體育消費、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國家發改委還專門出臺了《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馬拉松、自行車等大型群眾性體育賽事行動方案》。這勢必會進一步調動民眾參與馬拉松的熱情,不過熱情之餘,也有需要我們冷靜的地方,比如自己沒報上名,卻替別人跑這件事。昨天下午,全國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宣判了。

昨天下午3點半,備受關注的廈門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在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宣判。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賠償訴訟請求。原告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原告代理律師黎永綠說:“當事人的家屬,也就是原告在當庭宣判之後的情緒比較激動,庭後她可能還要冷靜處理一下,然後經過我們代理律師的方案之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去年12月10號,在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賽的終點線前,兩名參賽選手突然倒地,不幸身亡。但賽事組委會調查發現,其中一名死者吳某是一名替跑者,他使用的是李某轉讓給他的號碼布。而且,替跑者吳某是男性,轉讓者李某是女性,男女號碼布的顏色是不一樣的,應該一眼就能看出來。隨後,吳某的愛人樑女士將轉讓名額的李某和賽事主辦方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親屬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失費120多萬元。這也是國內替跑猝死家屬索賠第一案。

本案最大的爭議在哪裡呢?在今年6月份案件開庭審理後,原告代理律師黎永綠在接受經濟之聲記者採訪時曾透露,庭審中雙方對案件事實沒有太大爭議。但是有兩點爭議很大。

黎永綠說:“法院圍繞兩個焦點,分別是兩個被告之間對死者的猝死是否存在過錯,以及他們的這種過錯與死者的猝死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在過失和猝死的因果關係上,雙方各執一詞。原告方認為,賽事主辦方的疏忽和李某違規轉讓參賽資格的行為導致了吳某的猝死。雖然我們沒能聯繫上被告方代理律師,但被告方面的辯論觀點都很明確。兩個被告方都認為,他們的行為和吳某猝死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兩個被告方的過失均不能認定為與吳某的死亡結果存在因果關係。接下來原告繼續上訴的結果如何,經濟之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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