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跑者猝死,家屬索賠百萬!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猝死索賠案開庭

替跑者猝死,家屬索賠百萬!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猝死索賠案開庭

新華社消息(記者劉暘 顏之宏)6月6日,2016年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比賽中發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家屬將賽事運營方轉讓號碼布者告上法庭,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7日公開開庭審理這一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賠案件。

事件回顧

12月10日,2016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賽組委會發布公告,在上午舉行的2016廈門(海滄)國際半程馬拉松賽中,兩位跑者出現心臟驟停、呼吸停止等情況,經全力搶救後,無效死亡。

替跑者猝死,家屬索賠百萬!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猝死索賠案開庭

後經證實,死者吳某某是從李某某處轉讓的女性參賽號碼布進入賽道參加比賽,在比賽終點處倒地,最終不治身亡。

事後處置

據介紹,“替跑者”吳某某通過其同事、即法院追加參與訴訟的第三人尤某某,從尤某某的朋友、即本案被告李某某處受讓參賽號碼布。此前,賽事運營方與吳某某家屬就其意外死亡事件的善後處理達成協議,約定賽事運營方自願支付死者家屬10萬元人道主義費用,該款項已實際履行。

庭審焦點:賽事運營方以及轉讓號碼布者李某某對替跑猝死者吳某某是否構成侵權?

庭審過程中,賽事運營方以及李某某(號碼轉讓者)對死者吳某某是否構成侵權成為各方爭議焦點。

具體包括:

  • 賽事運營方是否已善盡活動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其在比賽包發放、運動員檢錄以及比賽過程中的監管是否存在過失,以及相應的過錯與吳某某的死亡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 以及李某某轉讓比賽號碼布是好意施惠行為還是侵權行為,該行為是否存在過錯以及相應行為與吳某某的死亡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等等。

原告訴求

原告表示本案訴訟為侵權之訴,請求判決賽事運營方和李某某連帶賠償吳某某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23萬餘元。

原告觀點

原告認為,吳某某作為男性當天使用從李某某處轉讓的女性參賽號碼布進入賽道參加比賽並跑完全場,賽事運營方沒有對吳某某進行勸告阻攔,沒有終止其冒名頂替參賽的資格,直到其在比賽終點處倒地,不治身亡。賽事運營方沒有盡到基本的監管義務。賽事運營方在參賽包發放、比賽檢錄等方面存在疏失,應當對吳某某死亡結果承擔法律責任。李某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報名參加比賽,但在賽前違規轉讓該參賽資格,違背了比賽名額不得私自轉讓的基本規程,亦應對受讓人的死亡結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被告觀點

被告賽事運營方認為,其對吳某某不負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賽事檢錄行為與運動員在比賽中的猝死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因果關係,吳某某在比賽中沒有受到外力施害,其猝死系偶然發生的、不可預見的損害。賽事運營方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並履行了相應的社會責任,而違規轉讓號碼布行為侵害了賽事的利益。

被告李某某(號碼轉讓者)

被告李某某認為,其與尤某某系情誼關係,與吳某某素未謀面,將自己參賽名額轉讓給尤某某是好意施惠行為,不屬於侵權行為,不具有故意和重大過失,不存在過錯,且與吳某某猝死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相應的分擔損失或補償的責任。賽事運營方未盡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

第三人尤某某

第三人尤某某認為,其與吳某某是同事,且同為馬拉松運動愛好者,能體會吳某某渴望參賽的心情,主觀上出於同事之誼、朋友間的幫忙,沒有轉讓號碼布獲利的動機和行為。賽事運營方對比賽現場疏於監管,或有默許行為,管理存在重大疏忽,應承擔責任。

庭審進展

由於本案系國內首例馬拉松“替跑者”猝死索賠案件,本案裁判將為此類事件的責任認定提供可參考的裁判標準,以進一步明確馬拉松等體育賽事各方主體義務和責任,規範各方行為,減少乃至杜絕事故的發生,將對我國體育賽事組織產生深遠影響。因此,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適用由三位法官加四位人民陪審員的“大合議庭模式”進行審理。

看完庭審各方的意見,簡單來說,賽事方的意思是跑友猝死是意外,和賽事方沒有直接因果關係;而號碼轉讓轉讓者的意思是和我沒關係,責任在賽事方。

廣大跑友們,你們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說出你的觀點!

小編的話

庭審將繼續進行,最終的判決結果尚不得而知,但這個事件應當再一次給大家敲響警鐘,拒絕替跑,沒有例外。

小編也知道優質賽事抽籤的難度,也知道抽不中的心酸,但是比起心理上的滿足,安全更重要。你可能出於好意,可能出於對一個愛好者的同理心,可能你們很熟,可能你對他很有信心,希望給他一個機會。但是萬一出現問題呢?結果沒有人承受得起,無論多少錢,都換不回一條鮮活的生命。

馬拉松是一項危險的運動,而替跑更危險,因為交出號碼布的你,根本不知道最終拿著你的號碼簿走上賽道的人會是什麼樣的人,你根本不能控制這個號碼布被多次轉手,最終以你的名義參賽的人是否有能力完成比賽,甚至說是否有運氣完成比賽,你無從得知。在這個事件中,號碼的擁有者稱與死者素未謀面,憑藉著兩層轉遞的信任,促成了一次悲劇的替跑。我們站在起點,把自己放在了挑戰生命極限的位置,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我們可以謹慎再謹慎,但是我們如何對一個素未謀面的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呢?且不說可能面臨的高額經濟賠償,單是深深的負疚感這一項,就令人難以承受。所以,小編在這裡再次呼籲:抵制替跑,從我做起!

當朋友說,你去不了,把號給我吧,明確的說:不行,我浪費一個名額很抱歉,但是替跑太危險,對你對我都危險,比賽還會再有的,下次再抽籤試試。可能他會說:我跑的怎麼樣你還不知道?我不會出事的。明確的回答:這世上沒有萬無一失的事情,跑步猝死不是隻發生在新手身上,不是大神就不會猝死,安全第一,還是等下次吧。這才是真的朋友。實在不行,說句不中聽的:我賠不起,有案例呢!果斷結束這樣的對話吧。

最後,想要去替跑的各位,也勸一句,喜歡跑馬真的不是以你跑完了多少個知名的馬或者跑完了多少個馬來證明的,賽事年年都有,跑馬不是一種自我標榜的方式,不是一種可以炫耀的標籤,馬拉松是一項極限運動,不應該是時尚,不應該是潮流,而應該是經過理性選擇、科學安排的一次自我挑戰,盲目跑馬很危險,執著跑大賽、跑名賽沒有必要,替跑的危險係數更是大大增加。

各位跑友,請三思,請慎重,拒絕替跑,從我做起,拒絕盲目跑馬,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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