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無權參與徵收補償利益的分配'

上海 不完美媽媽 中國經濟網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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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民晚報

為方便外甥上學,徐先生同意將其戶口遷入,不料遷出了“冤家”,多年後房產拆遷,他被外甥告上了法庭要求獲得徵收補償利益。

徐先生夫婦和女兒一家三口在上海中心城區一套公租房內住了近三十年,該公房為徐先生單位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分配,承租人為徐先生,房屋原始受配人為徐先生一家三口。徐女士系徐先生妹妹。1998年初,徐女士夫婦找到徐先生協商,為了兒子王某能在市區上學,想把王某戶口遷入上述公房,且承諾一旦兒子學業完成,馬上把戶口遷出。當時徐先生一家儘管願幫忙,但對外甥戶口遷入有顧慮,一方面擔心外甥戶口遷進來後不願意遷出,同時也擔心房屋一旦動拆遷,妹妹、外甥提出分割動遷利益的不正當要求。為了打消徐先生一家的顧慮,徐女士夫妻當時向徐先生一家信誓旦旦做了保證,並主動寫了書面的承諾書,主要內容有“保證王某學業完成後戶口即遷出,若今後房屋動拆遷時除了政策規定給予戶口本身的補貼外,保證對動遷利益不提任何主張和要求”。王某戶口遷入涉案房屋後,因為上學的緣故在此居住了多年,徐先生夫妻對王某進行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2005年王某考入了外地大學,之後在徐先生和徐女士、王某交涉戶口遷出一事時,徐女士夫妻和王某對此刻意迴避。

2017年2月,上述房屋被納入徵收拆遷範圍,徐先生作為公房承租人代表該戶和拆遷人簽訂徵收安置補償協議,擬獲得各項徵收補償款共計680萬餘元。讓徐先生一家沒想到的是,2017年10月他們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原來外甥王某把徐先生一家告上法院,要求獲得四分之一的徵收補償利益。

徐先生經多方打聽找到我諮詢,我首先給他分析梳理本案,認為本案其外甥王某不享有徵收補償利益。首先王某戶口遷入併入住主要目的是為了方便自己上學,徐先生作為其親戚幫助其戶籍遷入屬於幫助性質;其次在王某戶籍遷入時,其父母作為王某的監護人已經做了書面承諾和保證,保證孩子學業完成後戶口及時遷出,保證不提動遷利益的無理要求,該協議對王某當屬有效。且本次房屋動遷並沒有考慮戶籍人口因素,沒有居住困難的保障認定。再次,從房屋來源看,王某本人不是房屋原始受配人,對房屋來源無任何貢獻。因此王某不能被認定為涉案公房的同住人,不享有動遷補償利益。

后王先生委託我代理應訴維權,法庭審理的走向和結果完全符合我之前預判,法庭上我對原告的訴求和理由進行有理有據的抗辯和反駁,且我方斷然拒絕原告的調解要求。一審法院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求請求,其二審上訴同樣被駁回,案件以徐先生的勝訴而告終。

上海方洛律師事務所 韓迎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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