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研究——保監會理財型產品政策快評:保險公司也在去槓桿

個人理財 保險 投資 市場營銷 金融界 2017-05-21

事件:

據21世紀經濟報道,保監會已於近日下發《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包括“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後,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等。

點評:

1.叫停“以輔促主”產品,影響中小險企保費收入。此前,作為險企常見的營銷手段,萬能險經常作為附加險銷售,“以輔促主”,主險提供風險保障服務,附加險提供資產保值增值功能。通知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險企不能再使用上述形式營銷主險,產品吸引力下降,(1)險企保費收入可能下滑,尤其是主打理財型產品的中小險企;(2)由於理財型產品的新業務價值率遠低於保障型產品,該政策對險企的新業務價值影響不大。

2.推遲首次給付時間,實際影響不大。目前,出於營銷的目的,一些保險公司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形態都是速返型產品,3年內甚至首年即給付生存金。本次通知規定首次給付時間至少在5年之後,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上述產品結構將調整,但是,由於實際上客戶一般並不會領取返還的生存金,因此返還期延後的實際影響很小。

3.保險行業“迴歸保障”,去槓桿成效初顯,龍頭受益。本次通知延續保監會2016年以來“保險姓保、迴歸保障”的政策導向,主要影響中小險企收入,大型險企受益。自2016年多項相關監管政策出臺以來,保險行業的業務重心已經明顯調整,險企普遍提高保障型產品銷售佔比、降低萬能險等理財型產品銷售佔比,反映在保費收入結構上,2017年1月,原保費收入在規模保費中的佔比達到89.6%,環比提升18.8%;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主要為萬能險等產品收入)佔比下降至10.2%,環比下降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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