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區局對標創文,推行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取得實效

藥品 法律 民生 時政 肇慶食品藥品監管 2017-06-24

鼎湖區局對標創文,推行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取得實效

鼎湖區局對標創文,推行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取得實效

鼎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標中央、省市區“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有關精神,對標創文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創新思路,強化監管,加快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創文工作持續深入。

按照省局《關於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黑名單”的管理規定(試行)》的要求,鼎湖區局將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產品註冊證書的;未經許可擅生產經營的;年內兩次抽檢不合格且危害人體健康的;經處罰在法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涉及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五種情形的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納入企業、個人監管信用檔案,列入食品藥品安全企業、個人“黑名單”。

採取增加檢查和抽驗頻次,實施重點監管的措施,對被列入“黑名單”的食品藥品違規企業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對被列入“黑名單”的食品藥品企業在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鼎湖區政府門戶網站、肇慶文明網等網站向社會公開曝光

鼎湖區局對標創文,推行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取得實效

“黑名單”制度作為鼎湖區食品藥監部門社會治理的創新舉措,在落實和完善期間,已向社會持續公佈了三期“黑名單”,涉及8家食品藥品企業和個人,有力的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有的單位和個人為能取消列入“黑名單”,積極整改,落實承諾,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應,推動了鼎湖區守法經營誠信體系建設,規範了食品藥品市場秩序。

據悉,到目前為止,鼎湖區局是全區唯一一個公佈違規違法企業、實施黑名單管理的的行政部門,為全區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鼎湖區局對標創文,推行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取得實效

編輯:肇慶食品藥品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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