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資訊:咸陽秦都電建小區電改物業要收業主1.4萬,什麼費?

咸陽萬先生在一個老小區買了一套69平方米的住房。今年4月,小區實施電改,萬先生去物業遞交資料時卻被告知辦理業主信息變更要收取1.4萬元。對此,住建部門表示,該收費無依據。去年4月,為了孩子上學方便,萬先生和妻子花25萬購買了位於秦都區寶泉路電建小區一套69平方米的房子。“辦理過戶手續後,我們便著手裝修,同年8月入住。”5月20日,萬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今年4月,小區物業通知要實施電錶改造,要求每個業主提交資料進行登記。“我將資料帶過去後,物業發現裡面是原房東的信息,要求進行業主信息變更,但需要收取每平方米200元的物業過戶費。”萬先生說,按照他的房子面積合計下來要交將近1.4萬元,這讓他無法接受。“我要收費依據,物業拿不出來,只說這是設施費用,具體內容未告知。”萬先生認為物業的做法不合理,但對方稱,如果不繳費就不受理萬先生的電改申請,以後用電方面出現問題與物業無關。

據瞭解,電建小區是咸陽市火電三公司的家屬樓,屬於老小區。在萬先生家中,記者見到了其房屋過戶的相關手續,以及不動產權證書。

物業所稱的過戶費到底是什麼?5月20日下午,記者和萬先生來到該小區物業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稱,過去公司有一個文件,職工將房子轉賣,過戶時物業按照房屋面積收取每平方米200元的配套設施費,單位內部職工買賣時不用繳納。記者提出查看該文件,工作人員稱文件出的比較早,暫時沒找到。

對於該小區物業收取的“過戶費”,咸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員表示,國家沒有相關規定企業可以收取業主的過戶費,該項收費無依據,系企業自己的行為,建議業主向物價部門舉報。

公開公正透明,是溝通的最好良方

物業資訊:咸陽秦都電建小區電改物業要收業主1.4萬,什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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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濤認為:

安居則樂業,關於社區的思考和實踐是多方面的,實踐經驗,制度建設必不可少,就身邊的宜昌長江瑞景小區,民悅家園小區,問題至今仍待解決,看似複雜其實簡單的問題,無不考驗職能部門及基層的智慧和決心。高效、廉潔的來服務於民、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體系中最基礎的環節,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嚐盡人生百味,方知人間冷暖。從街頭巷尾到百姓人家,從衣食住行到治安物業,生活中那些看似雞毛蒜皮的事情,卻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事。

正所謂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治理水平高低,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基層治理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須“大辦”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區物業管理與每一位小區居民息息相關。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組織性質,將其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對居民們比較關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問題,要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公開信息平臺。

區區小事關民生、利在長遠,要以敬民之心,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規之底線,實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務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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