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縣孟公鎮:“為官不為”者將被嚴格責任追責

時政 婁底新新網 2017-06-23

婁底新新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深入治理“為官不為”、懶政怠政行為,鼓勵全鎮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勇於創新、敢於擔當,6月21日下午2點半,新化縣孟公鎮在鎮三樓會議室召開黨政擴大會議,專題學習《新化縣治理“為官不為”暫行辦法》和《新化縣容錯免責暫行辦法(試行)》,該鎮全體黨政班子成員、內設機構負責人、群工辦書記參加會議。

會議認為,《新化縣治理“為官不為”暫行辦法》和《新化縣容錯免責暫行辦法(試行)》是新化縣委、縣政府為增強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攻堅克難能力出臺的規範性文件,對於實現“農業穩鎮、城建美鎮、商貿重鎮、教育強鎮、文化活鎮”戰略目標和打贏精準扶貧決勝階段的攻堅戰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全鎮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兩個文件的要求進行落實。

會議決定,《新化縣治理“為官不為”暫行辦法》和《新化縣容錯免責暫行辦法(試行)》要作為今後全鎮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工作開展情況的評判標準,全鎮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組織要進一步完善容錯免責機制,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把嚴格管理與熱情關心結合起來,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推動幹部心情舒暢、積極作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慵懶散等“為官不為”行為,加大問責通報力度。

據悉,新化縣“為官不為”暫行辦法包括對工作不催不辦、不推不動,對職責範圍內工作不做決定、不擔責任等16種情形,“為官不為”一經查實,該鎮將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責任追究,視情節給予約談提醒、通報批評、責令辭職乃至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容錯免責暫行辦法包括在推進改革、先行先試中因缺乏經驗出現失誤和錯誤等4種情形,通過申請、受理、核實、認定、暫緩、公開6個程序後,可以對單位或黨員幹部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通訊員:袁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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