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執行難:強佔他人車間不走?!平度法院強制騰遷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

平度 青島 法律 天津二中院 2019-06-14

來源:青島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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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騰退一直是法院執行工作中的難題,不少“老賴”認為採用“遁走法”“拖字訣”就能拒不執行,僥倖逃過法律的制裁。但是,時間不會帶走債務,司法權威不容動搖。

破解執行難:強佔他人車間不走?!平度法院強制騰遷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

6月6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冒雨對平度市鳳台街道某處車間實施強制騰退,執行申請人、街道社區、公證人員等全程參加並監督此次行動,拉開了平度法院藍色風暴之“夏雨季”強遷專項執行行動序幕。

2018年5月,被執行人張某租賃申請執行人某公司位於平度市鳳台街道某處車間,租賃期限自2018年5月7日起至2019年5月4日止,並約定租賃期間如因政府規劃或企業整體出讓等非人為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追究責任。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平度市政府實施城市規劃,該公司需要整體搬遷。

2018年10月,該公司與平度市人民政府鳳台街道辦事處簽訂了《平度市南部新區企業拆遷補償協議》。隨後,該公司通知包括張某在內的各承租方有序退出租賃廠區;在多次向張某發出通知,張某仍拒不騰退後,2018年12月,該公司向平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張某搬離存放在車間內的機械設備,騰退車間。

2019年1月28日,平度法院判決張某將存放在該處車間內的物品搬離,騰退車間給該公司。張某不服,上訴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4月28日,青島中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9年5月9日該案立案執行。5月27日,因張某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平度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張某進行了司法拘留。

6月6日上午7點,執行幹警抵達執行現場,與申請執行人、街道社區、公證處、開鎖公司等人員匯合後,按事先分工展開工作。7點10分,執行幹警在相關人員的見證下,強制開鎖進入車間。上午9點,公證處工作人員清點物品完畢,該公司工作人員將吊車開進車間,按照指揮將車間內的機器搬出。騰房過程接受多方現場監督,全程錄音錄像,被執行人到現場指認設備,公證處工作人員做詳細登記。經過近2個多小時的物品搬遷,車間順利騰空。

下一步

平度法院將按照青島法院藍色風暴之“夏雨季”強遷專項執行行動要求,集中清理相關案件,全力騰退一批、執結一批、打擊一批,對被執行房屋堅決予以強制騰退,對拒絕騰退、阻撓騰退的依法將線索移送公安部門追究責任,全力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通訊員:尚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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