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大會戰第二天:老賴不搬?峨眉法院強制騰退沒商量

法律 裝修 婚姻 法制 樂山中院 樂山中院 2017-09-01

返還房屋判決書已經生效,但是被執行人人卻不搬,不把法院騰退公告當回事

峨眉法院:騰退沒商量

依法對一涉案房產進行強制騰退

//基本案情//

申請人趙衛平、王英系夫妻關係,被執行人趙虎、袁明英系夫妻關係。申請人趙衛平與被執行人趙虎系兄弟關係。其父楊先緒、母黃方蘭育有四子,名下有位於峨眉山市綏山鎮太泉村5組房屋一棟,樓上樓下共八大間,兄弟四人結婚後分別佔有使用樓上樓下各一間,楊先緒、黃方蘭另在他處修有房屋單獨居住。1986年,二申請人結婚後在其居住靠夾江方向配修一樓一底(約70平方米)各一間;1995年,二申請人申請在現居住地修建房屋後搬離原居住地;1996年,二被執行人經父母許可搬入二原告空置的房屋內居住,並對房屋進行了兩次裝修,現對外出租。2013年4月,其父楊先緒因病亡故;2014年底,其母黃方蘭申請對其居住房屋進行拆遷並獲准,因涉及申請人、被執行人四兄弟佔有父母房屋及二被執行人使用二申請人房屋拆遷事宜,兩者發生爭議。

2015年9月,申請人訴至峨眉法院要求判令趙虎、袁明英立即停止侵權,退還位於峨眉山市綏山鎮太泉村5組房屋4間。2016年二月,法院判決趙虎、袁明君在判決生效後一月內將其使用的位於峨眉山市綏山鎮太泉村五組磚混結構樓房一幢(一樓一底)靠四川省夾江縣方向樓上樓下各兩間(其中樓上樓下各一間為分得,另樓上樓下各一間為配修)返還給趙衛平、王英。判決後,趙虎、袁明君仍未返還房屋。

2016年6月13日與2017年2月16日,趙衛平、王英先後兩次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在執行中,本院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將使用的房屋返還申請執行人並張貼騰退公告。由於申請人與被執行人要求私下協商解決,故撤回執行申請。後,趙虎、袁明君一直未返還房屋。2017年8月17日,趙衛平、王英再次申請強制騰退。

2017年8月30日,峨眉法院組織12名幹警和10名法警,前往涉案房產,依法啟動強制騰退措施。綏山鎮政府幹部和村委會工作人員對執行現場進行見證。

整裝待發抵達現場

執行大會戰第二天:老賴不搬?峨眉法院強制騰退沒商量

執行人員與見證人員一同進入執行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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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場進行封鎖 宣讀執行依據

執行人員對現場搬離財物進行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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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執行,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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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鑰匙交給申請人

執行大會戰第二天:老賴不搬?峨眉法院強制騰退沒商量

法院幹警文明執法,依法執行,同時以強制力為保障強力推進執行進展,維護法律權威。對不尊重法院執行,不把人民法院騰退公告當回事的老賴們來說,是一次極好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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