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等債券再違約,今年整體違約率或低於去年

金融 投資 經濟 私募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7-06-06

在違約的分析中,應更強調地區金融生態的影響力,而不是被忽視。地方政府參與協調的方式也是多樣的,在此前已經違約後又延期兌付的案例中,不少也出現了“協調性資金”的影子。

本就不太平靜的債券市場,再添波瀾。5月15日,川煤集團發行的規模為5億元的“12川煤炭MTN1”到期無法兌付本金,出現違約。5月12日,山水水泥當天到期的“14山水MTN002”也出現了本息違約,規模高達12億元。

多次違約的難題

川煤集團和山水水泥都是原來已經出現過違約的發行人再次違約。

比如,川煤集團於2016年6月15日一筆10億元的“15川煤炭CP001”到期無法兌付,首次出現違約後又延期兌付了。2016年12月25日,川煤集團10億元的“13川煤炭PPN001”再次出現違約。

本次也是川煤集團第三次出現違約,並且還有一隻10億元的PPN將於5月18日到期。此外,川煤集團還有7只存續債券, 規模共計42.5億元,其中公募8.5億元,私募34億元。

而山水水泥此前也因為控制權之爭,融資渠道受限、資金鍊緊張, 已發生了多期債券違約。

不願具名的市場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前已經出現過違約的發行人,存續債券幾乎就處於“一個個等著到期違約”的狀態。因為一旦公開違約,再融資渠道受限,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地方政府的救助或者協調。

2017年以來,銀行間以及交易所共有10個發行人出現過違約,分別為大連機床、東北特鋼、博源、山水、中城建、華盛江泉、珠海中富、春和、蒙奈倫和川煤炭,對應14只債券,遠低於去年同期24只的水平。而且,在這些違約人中只有華盛江泉為新增違約主體,其餘的主體均有存量債券處於違約狀態。

區域金融生態的重要性

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也表示,在我們處置的很多風險案例中,只要是地方政府重視的,積極參與協調的,一般都能很好地化解了,也維護當地良好的融資環境,比如做得比較好的有山西、山東。而當地政府不太重視的地方, 一般都很難解決,結果就是接連出現新的違約風險,也容易造成投資者的不信任,影響當地其他企業的融資。

光大證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張旭認為,在違約的分析中,應更強調地區金融生態的影響力,而不是被忽視。例如,2016年3月28日“15東特鋼CP001”未能按期足額兌付,雖然有發行人自身經營的問題,但也有存在著非經濟因素。

張旭表示,債券發行人償付本息的資金來源可分三類:內源性資金、外源性資金、協調性資金。債券的違約風險,取決於上述三類資金的可獲得性。其中,內源性資金取決於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外源性資金同時受到經營狀況和融資環境的影響,而協調性資金更多地依賴於發行人所在區域的金融生態環境,這是一個非經濟的因素。

而張旭認為,在傳統的信用評級體系中,非經濟因素的概念被人為弱化。今年以來,新增違約債券明顯較2016年減少。一方面是經營狀況改善的結果,更為重要的是在人民銀行、地方政府、交易商協會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地區金融生態得到了很大改善。

地方政府參與協調的方式也是多樣的,在此前已經違約後又延期兌付的案例中,不少也出現了“協調性資金”的影子。比如,“15川煤炭CP001”償付資金的來源,事實上是在當地政府和交易商協會的協調下,另一家四川省國企發放的委託貸款。

在川煤集團2016年的年報中也披露,四川能源投資集團公司委託農業銀行向川煤集團公司貸款10億元,其中5億元期限為2個月,另外5億元期限為11個月,借款日均為2016年2月16日。川煤集團提供了抵押和擔保,不過其中一筆已在2016年4月16日到期,截至2016年末尚未歸還。

光大證券固定收益部研究後認為,隨著交易商協會、地方政府等部門的重視程度加大,預計今年債券總體違約風險小於去年。即使在悲觀情景下,全年新增主體違約率也與去年持平,樂觀的情況下,全年違約率也僅僅為2016年的5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李玉敏 北京報道)

(編輯:李伊琳,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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