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法律 政治 京杭大運河 政法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2017-11-04

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頭髮稀疏花白,身著肥大棉服,手戴戒具,在兩名法警押解下,在審判席靜靜等待審判長的宣判……

他是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兩年前,還在京杭運河萬年閘複線船閘工程現場進行開工建設動員;時隔一年,被查出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項目,收受鉅額財物;最近兩次出現在公眾視野,是上次出庭受審和這次接受公開宣判。

收受或索取財物853萬餘元

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10月31日上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聊城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審查起訴的張魯軍受賄一案,在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張魯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或許,伴隨判決書的宣讀,一筆筆被認定的犯罪事實,該像電影般一幕幕在張魯軍腦海重現。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已擔任棗莊市政府黨組成員、祕書長的張魯軍,接受金某某的請託,要他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該市一房地產項目供電配套方面提供便利。

私利交往,常常是交互利用。判決認定,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三年多的時間裡,張魯軍就先後五次收受或索取該公司負責人銀行匯款330萬元、餐飲卡3萬元、購物卡1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334萬元。這也是他受賄財物最多的一筆事實。

除此之外,張魯軍還曾為不同公司在房地產項目規劃、國家安全事項審批,或為其本人或胞妹參股企業在協調貸款、房產補償和土地出讓金補償,或為他人在案件協調、職務提拔、解決事業編制並調動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

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間,張魯軍先後收受或索取棗莊市三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張某、黃某等18家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53.72324萬元。

以“借”為名要錢且花樣翻新

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檢察官 谷慶楊

中共黨員,聊城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山東省優秀檢察官,聊城市傑出青年衛士,從事公訴工作十年來,審查起訴了中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原主任魏健受賄案、山東省政府原副祕書長張澤忠受賄案、山東農業大學原黨委書記苗中華受賄案、山東省財政廳監督檢查局原副局長李福祿受賄案等一批職務犯罪大要案,期間六次榮記個人三等功。

檢察官 田子國

中共黨員,研究生文化。從事公訴工作六年,辦理審查起訴案件330餘件。聊城市優秀公訴人,市院記個人三等功一次。

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辦案檢察官介紹,張魯軍受賄的方式,具有很強的隱蔽性,遠不像一般錢款往來,賬目清晰可查。

在案件初查階段,檢察機關偵查人員發現張魯軍“特定關係人”常某有大量資金進入,這些錢來自一些房地產老闆,可常某與這些企業卻沒有任何工程或業務往來。

更為讓辦案人員疑惑的是,調查過程中,一些企業老闆明確表示,自己與該人不認識,匯錢給她,僅僅是因為張魯軍的請求,自己手中也只有一張張有其簽名和這樣那樣事由的“借條”。

怎麼查清這些名目繁多的“借款”?如何準確定性進而有力指控犯罪?

在分管院領導帶領下,辦案人員全案“一盤棋”,堅持偵、捕、訴“一體化”,白天分頭取證、提審,晚上再晚也一起碰頭,分析商議案情,找準辦案方向。

其實,張魯軍涉案多半以上的錢,都是他以不同藉口,向自己曾經“關照”過的不同對象“借”的,只是借款人不是他自己。時常是張魯軍隨意編個理由,張口就借10萬、20萬,甚至50萬、100萬,而且要現金。

偵查人員細心查實每一筆資金流向,固定每一份單據、憑證;審查逮捕人員仔細審查每一份口供及書證、物證等證據;審查起訴人員搜遍所有裁判文書網,查找大量相關論文資料,廣泛借鑑參考,依據資金來源、流向、實際用途,當事人真實想法,徹底釐清這些“借款”的性質。

張魯軍與行賄人之間訂立的攻守同盟很快被一舉攻破,其特定關係人也承認,自己找張魯軍借來的錢,從來沒有想過要還,就是想利用他的職位要錢花。

事實證明,辦案組提出的“勤早快好,嚴實新高”工作要求,不管是收集固定證據突破案件,還是批准逮捕、審查移送起訴和出庭公訴,都發揮很好的作用。

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庭審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後,張魯軍表示認可,對全部犯罪事實及法律適用均無異議。

一個極壞的反面典型

情人的逼迫加速了廳官的墮落——棗莊市原副市長張魯軍犯罪紀實

當天的判決指出,被告人張魯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9月29日起至2027年 9月 28日止。

同時明確,罰金限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繳納,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依法扣押,剩餘受賄所得贓款依法繼續追繳。

張魯軍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他可能未曾想到,自己人生是這樣的下半場。

1961年出生的張魯軍,1981年參加工作,曾任棗莊市人民政府副祕書長兼辦公室主任、市政府黨組成員、祕書長、薛城區區委書記等職,2013年任棗莊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8月11日,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佈消息稱,棗莊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張魯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隨後,被移送司法機關。

2015年,張魯軍與常某發生不正當關係後,常某要求張魯軍為她協調貸款、借款,甚至直接“要”錢,為她辦違規違法的事情。

在追繳贓款贓物過程中,偵查部門扣押了一輛保時捷轎車,是常某用張魯軍的受賄款購買的。

“如果不滿足她的要求,她就以向紀委舉報、到機關鬧事、到家庭鬧事等方式要挾。”張魯軍到案後表示,一年多來,自己一直生活在她無休止的糾纏和脅迫恐嚇之中,為了醜事不敗露、息事寧人,沒玩沒了地為她辦事和送其財物。

僅僅一年多時間,張魯軍就給了常某600多萬的財物,佔了其受賄款物的70%還多,而常某輕而易舉的得到這些不義之財後,也是盡情的揮霍,先後購買了房產、保時捷轎車、奧迪A6轎車、高檔手錶等。

“但事實上,‘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儘管她採用各種方式欺騙、要挾,說到底還是我自身不正,經不住誘惑,越陷越深,犯了錯又以更大的錯去掩蓋。”身陷囹圄的張魯軍後悔莫及。他承認,自己提供了一個極壞的反面典型,給黨的形象抹了黑,給幹部隊伍丟了臉,使家庭蒙羞。

在法庭陳述時,張魯軍結合自己成長經歷,深刻剖析了犯罪原因,並做了深刻懺悔,多次失聲痛哭,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公訴人表示,張魯軍身為國家公職人員,本應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卻在巨大的物質利益、奢靡誘惑面前,忘記了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喪失理想信念,利用手中權力收受賄賂,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淵,損害了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毀掉了奮鬥一生的政治生命,引人警醒,令人惋惜。

注:本文為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獨家原創作品,歡迎轉載。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及作者,否則均視為侵權,並將採取法律措施。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