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村幹部被中央紀委點名丨棗莊市原副市長魏紹水被逮捕

反腐倡廉 法律 刑法 法制 滕州快報 2017-06-10

滕州一村幹部被中央紀委點名丨棗莊市原副市長魏紹水被逮捕

滕州一村幹部被中央紀委點名丨棗莊市原副市長魏紹水被逮捕

山東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陰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原副主任馬修貞收受藥品回扣問題。馬修貞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藥品經銷商回扣共計212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馬修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滕州市東沙河鎮鮑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玉堂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10月,張玉堂與原會計張某合謀,為2人重複計發54個月工資共8萬餘元,以此名義將各自保管的集體資金2萬元、2.2萬餘元據為己有,不足部分記入村集體欠款。張玉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濟寧市任城區南張街道魏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魏永倫騙取補償款問題。2014年5月,魏永倫利用職務便利,在河道治理拆遷過程中,重複上報集體設施,騙取補償款4.8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魏永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紀委)

滕州一村幹部被中央紀委點名丨棗莊市原副市長魏紹水被逮捕

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山東省政協原常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原副主任魏紹水(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此前,魏紹水因嚴重違紀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山東省紀委的通報稱,魏紹水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默許、縱容子女在其管轄範圍內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山東省紀委公佈的簡歷顯示,魏紹水,男,漢族,1954年10月生,山東萊蕪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棗莊市副市長,淄博市委副書記,山東省廣電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山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山東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2013年1月任山東省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滕州一村幹部被中央紀委點名丨棗莊市原副市長魏紹水被逮捕

日前,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濟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新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新文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違規贈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權侵佔非本人經管的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據瞭解,1990年7月到1994年1月,王新文曾任山東省建委市政處科員(其間:1990.07--1991.05在棗莊薛城區建委掛職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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