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栽在權色交易上的副市長的“非典型”受賄:泰州市原副市長賈春林受賄案查辦紀實

法律 李建國 翡翠 養老保險 江蘇檢察在線 江蘇檢察在線 2017-09-09

一個副市長的“非典型”受賄

一個栽在權色交易上的副市長的“非典型”受賄:泰州市原副市長賈春林受賄案查辦紀實

2016年9月14日,泰州市原副市長賈春林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這位生於泰州長於泰州成於泰州敗於泰州的副廳級幹部,在遠離家鄉100多公里的鹽城,等到了判決。

  一

賈春林是個孤兒,泰州姜堰人,在寺廟長大。八歲的時候,被當地一名村支書領養。接觸過賈春林的人介紹,賈春林從小聰明伶俐,學習刻苦,成績很好。1979年,恢復高考後的第三年,17歲的賈春林考到了揚州師範學院中文專業學習,畢業後做了中學老師。1989年,27歲的賈春林踏入仕途,任縣級泰州市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此後官運通達。

賈春林的仕途可謂平步青雲,先後擔任縣級泰州市教委黨委書記,海陵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區長,泰州市城管辦主任,泰州市建設局局長、黨委書記。2006年賈春林擔任興化市委書記,5年後擔任泰州市副市長。

據瞭解,賈春林的作風強硬,說一不二,在官場樹敵不少。但是絕大多數人欽佩他的工作能力,有人說,賈春林是“玩命地幹”。

承辦檢察官介紹,賈春林在泰州當地“口碑還算可以”、“幹了一些事”。

“賈春林在興化這幾年,做事有魄力,一方面城市變化很大,確實變好了;另一方面,老百姓也有些意見。”興化一名官員介紹。

這名官員舉了幾個例子。一是大辦“油菜花節”,“人文興市”,把興化的旅遊搞起來。興化的這個旅遊節,曾把成龍等一線明星邀來助陣,打響了興化旅遊的名氣。

二是投入民生工程,比如,建設防洪大堤。興化屬於蘇北裡下河腹地,境內河湖港汊相互交叉,密如蜘網,地勢低窪,形如“鍋底”。“以前洪水來了,很多人家進水、漫灌,建了幾年防洪大堤就好多了。”又比如,改造街道,搞綠化,讓城市變靚。

然而,正如他在懺悔書中所寫的那樣,“個人慾望隨著職務的提升不斷滋長、膨脹,自我改造鬆懈,道德修養滑坡,一步步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2015年1月23日,賈春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在調查期間,賈春林說得最多的就是這句話。

  二

賈春林案發於2015年。做工程的李建國因行賄被調查,之後,“咬”出了賈春林。

判決書顯示,賈春林共收受賄賂128萬,其中李建國54萬。2013年,賈春林的女兒去香港實習,李建國送去9.8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7.7萬);2014年,賈春林的兒子結婚,李建國贈送了一件價值27萬的翡翠掛件。2013年和2014年春節,李建國分別送給賈春林一個裝滿10萬元現金的茶葉罐。

李建國是賈春林的遠方姨妹夫,逢年過節,兩家少不了往來。1995年,李建國結婚,賈春林和妻子曾花1000元買了翡翠手鐲送給他。

自2013年開始,賈春林曾將自己和李建國的利益往來編成案例向律師請教,問他們是否構成受賄罪。糊塗的律師告訴他,只是違紀問題,不觸犯法律。

承辦人介紹,賈春林和李建國屬於賄賂犯罪。

賈春林曾任泰州市建設局局長,擔任泰州市副市長後,又分管城鄉建設、規劃、城市管理等領域。李建國做綠化工程生意,他自己承認,“之所以送錢給姨姐夫,就是因為他先後擔任泰州市建設局局長、興化市委書記、泰州市副市長,當地的官員都想親近他,他幫我打招呼,官員們都會給他面子,我自然可以順利承接工程。”

檢察機關還專門梳理了李建國和賈春林兩家的人情往來,又對比過泰州當地的人情往來禮金情況,“李建國對賈春林的花費,遠遠超出了正常的人情往來。”

李建國贈送的價值27萬元的翡翠掛件,賈春林曾辯解並不知情。事實上,在李建國送出後不久,就告訴賈春林這件禮物價值不菲,不要輕易送人。

李建國比賈春林小十幾歲,曾因打架鬥毆入獄。出獄後,既沒施工資質又沒施工隊伍的李建國做起綠化工程生意來,賺得盆滿缽滿,多虧了賈春林四處“打招呼”。

2003年,賈春林任職泰州市建設局局長,李建國為了工程款結算的事情找到了他,賈春林一個電話打過去,李建國成功拿到工程款;2008年,賈春林任興化市市委書記,李建國想承接靖江的兩個大樓的綠化工程,而這兩項工程已經承包給了另一家公司,賈春林專門找人要求照顧李建國,後來,這家公司分了300萬的工程給李建國做。2013年,賈春林升任泰州市副市長,又打電話給工程主管領導,李建國順利拿到工程款。

一個栽在權色交易上的副市長的“非典型”受賄:泰州市原副市長賈春林受賄案查辦紀實

  三

貪官大多繞不過權色交易。賈春林也不例外。

公訴人介紹,對這段犯罪情節,賈春林十分難堪,曾表示希望能跳過不提。

事情要從2008年說起。那年3月,賈春林認識了一個叫小桃紅(因敲詐勒索罪被另案處理)的服務員,並和她發生性關係。

本來只是一樁簡單的桃色事件,但是令賈春林沒有想到的是,小桃紅是一個吸毒人員。八零後的小桃紅屬於無業遊民,此後便纏上了賈春林。她聲稱掌握了證據,並以此要挾賈春林給她錢。鬧得最凶的一次,小桃紅曾躺到賈春林興化市委書記的辦公室嚷嚷,引來不少人圍觀。興化的一名官員介紹,賈春林本來的口碑很好,但是小桃紅這麼一鬧,賈春林威信掃地。

在懺悔書中,賈春林寫道,“自己用違法的方式來處理自身的違紀問題。”承辦人介紹,事情發生後,賈春林完全可以訴諸法律,“但是他知道,一旦這件事被領導知道,他的官運將會戛然而止。”

賈春林與泰州市民政局原局長鐘鳴(已判刑)私交不錯,因此認識了鐘鳴的弟弟鍾鵬。鍾鵬曾在泰州市城管局上班,但是長期請病假,並不來上班,城管局很多領導對此有意見。賈春林調任興化後,便將鍾鵬調到了興化房改辦上班,負責招商引資,不用天天上班。鍾鵬也因此對賈春林十分感激。

賈春林告訴鍾鵬,小桃紅經常打電話、發短信騷擾他,希望能幫他處理下,並叮囑不要把事鬧大。

鍾鵬又找到了與自己有生意往來的王剛。做運輸生意的王剛早就想巴結賈春林,有了這個機會,他當然不會放過。2008年夏天,王剛一次性付給了小桃紅6萬元,希望她不要再惹事。事情辦好之後,鍾鵬曾打電話告訴賈春林事情已經處理好了,花了一些錢,但是沒說具體花了多少。賈春林聽完就說了個“好”字。沒過幾個月,小桃紅又鬧了。

無奈之下,賈春林又找鍾鵬幫忙。 2009年2月,王剛給了小桃紅6萬,2011年6月,王剛又給了小桃紅20萬。之後,王剛便以支付工資的形式每個月給小桃紅的同居男友董生5000元。直到2014年7月,董生因吸毒被抓。此時,王剛已為小桃紅花費了50多萬。

2014年11月,賈春林任職泰州市副市長,小桃紅跑到泰州市政府門口糾纏,王剛遠在興化,賈春林便找到了身在泰州的彭東。

彭東算是賈春林的老相識,在賈春林任職泰州市建設局局長時,賈春林給了彭東不少關照。接到賈春林電話後,彭東立馬託人給了小桃紅5.5萬元現金。

無論是鍾鵬、王剛還是彭東,他們的忙都沒有白幫。

王剛和鍾鵬是生意夥伴,合開了一家運輸公司,2011年,他們的運輸公司想吞併另一家,泰州市交通局並不同意,賈春林專門讓興化市政府出函給泰州市交通局,王剛順利拿到另一家公司的股權;鍾鵬和王剛承包了一家水上森林的經營權,賈春林拍板,劃撥了500萬給他們;2012年,王剛的兒子想找份穩定工作,賈春林安排他到住建局上班。

一個小桃紅,讓賈春林和生意人王剛的關係越來越緊密。2011年,賈春林的一個親戚想解決養老保險問題,賈春林找到王剛,被安排到了王剛自己的公司上班,繳納了5萬多元的養老醫療保險。最後,這5萬多塊錢,也被定性為賈春林的受賄款。

彭東在幫賈春林花費了5.5萬之後,就因工程款結算的事情找到賈春林幫忙。賈春林在報告上籤署“請予撥款”的意見後,彭東拿到了一千多萬的工程款。

今年7月,鹽城市檢察院對賈春林以受賄罪提起公訴,賈春林曾向公訴人表示,承認所有的罪行,不找辯護律師。賈春林供述,他還收過一家拆遷公司老闆價值3.5萬元的手錶,以及兩個急於升遷的政府工作人員價值3萬左右的購物卡。

後來,賈春林的家人還是為他找了律師。庭審時,辯護律師曾就幾點提出異議,賈春林當場打斷,“沒有任何異議,我全都認罪。”

“我會最大可能挽回因我的罪過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用積極健康的心態接受應由自己承擔的法律後果和責任,我真誠地悔改、謝罪!”在悔過書中,賈春林如是寫到。(除賈春林外,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責編 華東 文﹥本刊記者 盧穎 通訊員 李霞 丁海榮 丁海燕 仇昕 攝影)

原載: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清風苑》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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