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城鄉規劃局原局長單頂山獲刑3年9個月 曾要求改判無罪

法律 安徽水利 法制 社會 人民網科普 2017-05-23

他出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末,博士研究生文化,身居要職。日前,蚌埠市城鄉規劃局原局長單頂山因受賄罪被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32500元。而在其受賄的530050元中,購物卡就有190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單頂山在先後擔任蚌埠市新城綜合開發區(後更名為蚌埠市經濟開發區)國土規劃局局長、蚌埠市城市規劃局(後更名為蚌埠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路某、王某1、胡某2等17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30050元,其中收受現金人民幣265000元、美元10000元及購物卡 190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其中,2006年至2014年,安徽水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清越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為了感謝單頂山對其公司開發的龍湖春天項目規劃審批的關照,先後4次送給單頂山人民幣75000元、購物卡10000元,共計人民幣85000元,單頂山均收受。2008年和2009年春節前,原安徽福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穆某為感謝單頂山對蚌埠中藥廠老廠區綜合開發項目及其公司與蚌埠市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的沁雅錦繡城項目規劃上的關照,在單頂山辦公室,每次送給單頂山10000元蚌埠百大購物卡,2次共計20000元,單頂山均收受。

原審法院認為,單頂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3005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犯罪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遂判處單頂山有期徒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32500元。

宣判後,單頂山提起上訴,認為一審法院審判程序違法,證據嚴重缺失,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請求改判其無罪。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後認為,原判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對出庭檢察員的意見予以支持。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星哥點評:錢是好東西,讓不少人趨之若鶩!卻又讓多少人為此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讀書讀到博士,想必也是下了苦功夫,做官做到那個位置,也算是小有成就,可惜就是沒剋制住貪念,最終毀了自己。

(責編:關飛、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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