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藥控股“賣殼”修正藥業畫休止符 被問詢是否存炒作股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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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貝網消息,7月24日晚間,一則公告宣告吉藥控股(300108.SZ)短短13天的“賣殼”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修正藥業”)夢破滅。

7月25日,深交所火速向吉藥控股發出問詢函,對於其停止此次重組上市“不符合現行規定”的理由提出質疑,為何在7月11日申請停牌時不考慮此次重大資產重組可能不符合先行法律規定,是否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謹慎、炒作股價等情形。

借“賣殼”故意炒作?

7月11日,吉藥控股發佈公告稱,擬通過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修正藥業100%股權。

同時稱因有關事項存在不確定性,為了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對公司股價造成重大影響,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吉藥控股自2019年7月11日開市起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

如今剛過去8個交易日,吉藥控股卻突然宣佈,根據中國證監會6月20日發佈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下稱“《重組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

並強調,已於修正經過友好協商,約定待該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出臺條件成熟後,再繼續推進謀劃上市公司控股權轉讓、籌劃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事宜。

實際上,自2013年11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在借殼上市審核中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的通知》以來,藉助創業板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上市,也即借創業板的殼上市,一直被明令禁止。直到今年6月20日,證監會就修改《重組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支持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資產在創業板重組上市。

即使市場機構對此解讀為允許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創業板借殼上市。但是仍為徵求意見稿階段,那麼吉藥控股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興師動眾的要置入醫藥知名品牌修正藥業的資產?

深交所在吉藥控股宣佈停止重大資產重組後不足12小時,便發出問詢函,要求吉藥控股說明是否,是否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審慎、炒作股價等情形。

實控人想甩手?

公開資料顯示,吉藥控股主營業務分醫藥和化工兩大板塊。

從財務數據來看,吉藥控股表現可圈可點。2018年營業收入為9.4億元,同比增加34.52%,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17億元,同比增加7%。但是再觀察對比公司扣非後淨利潤髮現,吉藥控股2016-2018年的扣非淨利潤分別為1.35億元、9900萬元、4500萬元。

主營業務的盈利情況並不理想,合併後的利潤增加或來自於吉藥控股2018年的“買買買”,2018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吉藥控股作價2800萬元購買遼寧美羅醫藥供應有限公司(簡稱“遼寧美羅)70%股權,作價2.3億元收購浙江亞利大膠丸有限公司(簡稱“亞利大膠丸”)100%的股權,作價6.18億元購買長春普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普華製藥”)99.68%股份。其中,遼寧美羅和亞利大膠丸2018年分別貢獻利潤414萬元、2123萬元。

時間到了2019年,1-3月扣非淨利潤為543萬元,同比下滑55.27%,1-6月業績預告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下滑可能至80%。

主營業務的盈利能力逐年走低,實控人5月起萌生了甩手念頭。據吉藥控股5月17日披露《股份轉讓意向協議》公告顯示,實控人盧忠奎、黃克鳳同意擬將其持有的吉藥控股 5.44%的股份轉讓給吉林省吉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吉盛資產”),並將剩餘14.29 %對應的表決權、提名和提案權、參會權、監督建議權以及除收益權、股份轉讓和質押擔保等財產性權利之外的其他權利委託吉盛資產行使。

吉藥控股稱,若上述股份轉讓最終實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東將變為吉盛資產,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吉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7月10日,吉藥控股發佈公告稱,鑑於雙方對於本次股份轉讓的主要條款未達成一致,上述與吉盛資產的股轉協議終止。不過,實控人盧忠奎的甩手計劃似乎並未終止。同日便搭上了修正藥業,試圖“賣殼”方式甩手。如今,與修正藥業剛牽手不足半月便已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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