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總數為109,008,26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4.49%。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為2017年6月8日。
一、 非公開發行股份概況
2016年2月26日,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升達林業”)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338號),公司分別向東證融匯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證融匯”)、上海富誠海富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富誠”)、上海華富利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富”)、諾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安資管”)、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萬菱信”)分別發行35,770,000股、11,463,476股、13,609,699股、29,565,092股、18,600,000股。其中,東證融匯、上海富誠、上海華富、諾安資管及申萬菱信分別以產品東證融匯證券資管-浦發銀行-東證融匯融盛7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富誠海富通資管-民生銀行-富誠海富通穩勝三號資產管理計劃、上海華富利得資產-民生銀行-華富資管-升達林業資產管理計劃、諾安資產-工商銀行-諾安資管舜耕天禾2號資產管理計劃及申萬菱信基金-工商銀行-申萬菱信新毅1號資產管理計劃進行認購。
上述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已於2016年5月25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登記託管手續,並於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6月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發行對象履行承諾情況
(一)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發行對象做出的承諾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的規定及上述5名發行對象在《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所做承諾,5名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二)上述承諾履行情況
經核查,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各發行對象的股份限售承諾已得到嚴格履行,其持有的升達林業股份自2016 年6月8日上市至申請的上市流通日將屆滿12個月,因此可解鎖其於本次發行獲得的全部股份。
(三)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和違規擔保情況
經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各發行對象均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對其亦不存在擔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為2017年6月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109,008,267股,佔公司股本總額的14.49%。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人數為5人,其股份均不存在質押、凍結情況,亦不存在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間接持股情況,股份解除限售的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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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化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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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薦機構意見
保薦機構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民族證券”)發表核查意見,認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嚴格履行了本次非公開發行並上市時做出的承諾;
3、截至本核查報告出具日,升達林業對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民族證券對升達林業本次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五、備查文件
1、《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