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出臺《加快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實施意見》

社會保險 法律 教育 中國江蘇網 2017-04-1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和《淮安市“十三五”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整體提升學前教育發展水平,促進全市教育事業健康協調發展,日前,我市出臺《加快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到2020年,全市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水平和辦園質量顯著提高,建成保障機制完善、教師素質精良、人民群眾滿意度較高的學前三年教育體系。

突出公益普惠 完善服務體系

依據人口變化規律和城鎮發展趨勢,科學制定和調整區域內學前教育佈局規劃,預留幼兒園建設用地。做好《淮安市城區中小學及幼兒園佈局規劃(2011-2030)》修編及落實工作。

推進幼兒園佈局合理、規模適中、條件均衡、質量優良,實現高標準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強化配建管理,新建上規模商住小區嚴格按規劃和規範配建幼兒園,在規劃、建設的審批條件中提前明確幼兒園的配建規模及建設時序等要素,確保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兒園建成後應及時無償移交所在地縣區政府,用於舉辦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不按規定配建幼兒園或配建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不核發建設行政許可證,住建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及項目交付備案手續。已建小區的配套幼兒園改變性質用途的,縣區政府要立即糾正到位。加強經費投入,各縣區要確保學前教育財政性經費在財政性教育支出中佔比達5%以上,不得擠佔、截留、挪用幼兒園事業收入,不得將事業收入調入預算內作為預算內教育經費撥款,新增教育經費應向學前教育傾斜。

從2017年起,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按省定標準執行,並建立穩定增長機制。“十三五”期間,市每年安排學前教育綜合獎補資金1000萬元,用於對完成年度幼兒園建設任務、創建成效顯著、改革成果明顯、群眾滿意度提升較快縣區的獎補,並向經濟薄弱地區和農村傾斜,具體方案由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局協商,報市政府研究。

加強內涵建設 提升質量水平

深化課程建設,強化“遊戲化、保教結合、寓教於樂”的幼兒教育課程理念,到2020年,建成100個市級課程遊戲化項目。

通過結對幫扶、雙園共建的方式,促進農村鄉鎮、城市薄弱幼兒園開發園本課程,提升課程遊戲化項目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診斷改善等能力,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開展學前教育質量監測,著力構建科學的保教質量評價體系。強化教學研究,建立覆蓋各類幼兒園的教研責任片區制度,加大園際、區域之間教研交流,通過送教上門、幸福教育鄉村行、特級教師工作室、鄉村骨幹教師培育站等活動或載體開展覆蓋城鄉、多形式的教研活動,助力薄弱幼兒園提高保教質量。各類幼兒園要紮實抓好園本教研,及時研究解決幼兒教育實踐中的問題,科學規範保教活動各個環節。拓展集團辦園,在規劃範圍內,鼓勵優質幼兒園以聯合辦園、辦分園、設辦園點等形式組建教育集團,進一步發揮優質幼兒園的示範、引領和輻射作用,加大在管理模式、教育科研、師資培訓、文化建設和品牌塑造等方面的共建共享,促進全市學前教育優質協同發展。

堅持多措並舉 加強隊伍建設

抓好補充更新,將幼兒教師補充招聘納入區域教師招聘計劃,按照辦園需求擇優招聘具有教師資格的幼兒教師。嚴把“入口關”,新聘園長、幼師和保育員須持證上崗。各縣區要逐步提高“兩教一保”達標率,2018年主城區幼兒園(含市直幼兒園)要率先達到100%,其它縣區確保在2020年之前達到100%。

持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師德師風教育活動,著力培養幼兒教師職業情懷和敬業精神,堅定終身從教的理想信念。健全以骨幹教師、園長和新教師入職培訓為重點,省市縣園四級各有側重、互有補充的教師培訓體系,持續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對學歷達標、具備教師資格的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師,保障其工資待遇不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在保證同工同酬的前提下,要為幼兒園所有職工足額繳納相關社會保險。對非在編幼兒教師,人社、教育部門要探索按比例擇優納入事業社保的途徑。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公辦幼兒園的保育教育收費標準按照補償成本、分類定價的原則核定。

注重建管並重 促進規範發展

推進標準化建設。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幼兒園設置基本條件》,嚴格辦園准入制度,推進園舍建設標準化、保教裝備標準化、人員配備標準化。嚴格控制幼兒園規模和班額,2020年達到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省定標準班額。實施動態監管,落實幼兒園年檢制度,建立健全無證幼兒園整頓長效機制。加強多部門綜合執法,通過規範、整改、取締等辦法,堅決消除無證園現象。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加強安全設施建設,配齊安保人員,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園舍、食品、消防、校車、日常保教活動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長期安全穩定。規範財務管理,嚴格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開展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督促幼兒園嚴格執行相關法律制度和財經紀律,確保各項扶持政策和資金落實到位。

深化改革創新 激發辦園活力

加快獨立建制,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江蘇省公辦幼兒園機構編制標準(試行)》,核定幼兒園教師崗位數和其他人員崗位數。對已經在編的幼兒園教師編制保持不變,編制緊缺縣區的新進幼兒教師原則上不再使用事業編制(按政策規定的男幼師除外)。推進幼兒園獨立法人登記,實現獨立編制、獨立核算、獨立管理。對暫不符合獨立辦園條件的幼兒園要創造條件逐步加以解決。

鼓勵社會辦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建設規劃、土地供應、稅費減免、師資培養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有同等待遇。各縣區要加快實施民辦園分類管理,制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與管理實施細則。各縣區應當按當地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公用經費補助。要出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務管理辦法,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經費納入統一管理,確保不因財政資助而減少應有的辦園投入,確保教師的社會保險、基本收入等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探索服務區制度,支持條件成熟的縣區率先試點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服務區制度,對服務區內的幼兒提供學額保障,確保優先入園。

特殊教育學校要設置學前教育班接收學齡前殘疾兒童。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接收併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提供融合教育。

記者 左文東 通訊員 唐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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