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城鄉居民養老金補貼標準下月上調 每人每月160元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民生 社會 大河客戶端 2017-06-21

7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補貼、喪葬補助費標準將上調。昨日,市政府下發《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城鄉參保居民待遇水平和生活質量。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我市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含中央基礎養老金和地方財政基礎養老金補貼)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 調整後我市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60元。

喪葬補助標準方面,參保繳費滿15年並領取養老待遇的參保人死亡時,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提出申請,所在村民組或社區應當在其死亡的次月起3個月內向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並及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政府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在原1000元的基礎上增加200元,調整後的喪葬補助費標準為1200元;按上述喪葬補助費領取條件和要求,參保未繳費或繳費未滿15年並在領取養老待遇期間死亡的參保人,政府給予一次性喪葬補助費500 元。

據瞭解,基礎養老金補貼、喪葬補助費所需資金由市、縣 (市、區)財政各承擔50%。

來源: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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