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曝光後,山東人社廳督導整改兩單位未給員工繳社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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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光山東臨清、濰坊兩地有單位未給員工繳社保問題後,山東省人社廳方面迅速作出反應。

7月26日晚間,山東廣播電視臺播出的《山東新聞聯播》報道稱:山東省人社廳26日派出督導組到現場督導整改。督導組已對媒體曝光的問題進行了核實調查,督導組已組織臨清市相關部門召開了整改落實會議。

山東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房波表示:“經過督導,臨清市先鋒辦事處的相關人員已經和當事人取得聯繫,並就補交社會保險事宜達成了一致意見。”督導組還責成臨清市人社局依法依規核實了應補交的保險金額,共計107136.59元。對此,當事人郭女士表示:“我們的養老保險全部繳納,目前對這個結果非常滿意。”

針對媒體曝光的寒亭區物價局8年沒有為李先生繳納社會保險並拖欠工資的問題,當地人社部門連夜對欠繳保險金額和拖欠工資數進行了核算。經省人社廳督導組溝通,李先生同意先解決工資問題,再補繳保險。對此,當事人李先生面對鏡頭也表示,自己對處理結果很滿意。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問政山東》節目7月25日報道,家住臨清的郭女士向記者反映,她的丈夫李先生在臨清市先鋒辦事處工作了二十年,可是,在這二十年當中,用人單位竟然一直沒有與李先生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

郭女士丈夫李先生在職期間,先後在街道辦擔任過通訊員、社區文書、私募長車隊隊長等職務。但是,臨清市先鋒辦事處卻一直沒有和他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甚至,在這二十年期間,先鋒路街道辦事處也從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在2014年,由於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並且李先生的工資也達不到當地的最低收入水平,被逼無奈下,他們選擇了司法途徑進行申訴。在2018年12月份,李先生拿到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判決顯示,郭女士的丈夫自1994年3月至2014年3月一直在臨清市先鋒路街道辦事處工作,存在勞動關係,隨後他將判決材料交到了臨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然後該局社保科也進行了受理,開始進行催繳,可一直到現在,社會保險費欠繳的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臨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稱,催繳通知書已經下發過三次,可臨清市先鋒辦事處就是不予繳費,他們表示十分無奈。

另外,山東濰坊市民李先生在濰坊市寒亭區物價局工作8年,單位一直沒有為他繳納社會保險。去年3月底,李先生向寒亭區人社局投訴。人社局向違規單位出具責令整改通知書,並罰款2000元。然而,一年後,該單位仍未給李先生繳納各項保險。人社部門回覆,已經罰過款了,其他事與他們無關。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梅建華在問政現場表示,勞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按照職能規定,人社部門應當履行相關的行政權力。

對於相關人社部門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的問題,梅建華認為這種做法十分不妥當,“如果說,對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行為,我們僅僅是罰款,一罰了之,以罰代管,顯然不對。相關法律法規賦予了我們相應的執法權,但是,我們卻沒有做到位,應該完成的工作也沒有做。這就充分說明,我們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工作作風存在一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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