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試用期不繳社保,員工轉正後才繳,可以嗎?

單位試用期不繳社保,員工轉正後才繳,可以嗎?

跳槽時,社保是其中一項最先考慮的!很多公司卻有意無意地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些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合法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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