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還是退出?加盟商被迫“二選一”,名創優品:競業禁止是行規

人生第一份工作 法務 每日經濟新聞 2019-07-07

每經記者:宗旭 每經編輯:樑梟

不久前,有媒體傳出名創優品即將IPO的消息,擬募集資金約10億美元,上市時間及地點未定。針對這一消息,名創優品並未遮遮掩掩,而是大方承認。

不過就在其籌備上市之際,名創優品卻與加盟商起了衝突。

4月2日,名創優品向一加盟商下發告知函,指出其同時經營名創優品和NǑME兩個品牌的門店,違反了競業禁止的約定,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停止違約,否則將以停止分紅的方式進行懲戒。雙方矛盾就此公開。

知情加盟商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除了名創優品之外,這份合同的背後還有資方的意志在裡面。

近期,雙方矛盾升級。據記者獲取的一份《受理仲裁申請通知書》顯示,廣州仲裁委員會已經於6月25日受理了一起加盟商與名創優品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的仲裁申請。

突然冒出來的競業禁止條款

事情起源於去年12月份。

2018年12月,名創優品突然要求加盟商重新簽訂以前的合同,理由是公司準備上市。但是重新簽訂的合同和原來的合同並不是同一個版本,裡面增加了一條競業禁止協議。

據加盟商反映,重新簽訂合同之前,名創優品並未向其告知合同條款將會更改。而基於與名創優品長期合作建立的信任,加盟商在簽訂合同之時也沒有仔細審閱合同。

“畢竟合作了這麼多年,再加上名創優品負責和我們對接的工作人員我們也很熟悉,就簽了。”房先生在收到告知函的時候一頭霧水,“直到名創優品發告知函,我們才發現合同裡有‘競業禁止’這一條款。”

在告知函中,名創優品提到,依據協議第11.1條規定,作為乙方應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但是經查實發現房先生在經營名創優品的同時在經營NǑME門店,該行為已經嚴重違約,要求房先生在七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將停止向房先生分紅,直至糾正違約行為為止。

雙方作為合作多年的夥伴,名創優品的這一做法讓加盟商感覺受到了“欺騙”。“以前版本的合同裡並沒有涉及到這個方面。”說起這件事情,另一位加盟商章先生也顯得十分氣憤。

更令他們不滿的是,在去年十二月份重新簽訂的合同中,並無明文規定加盟商不能經營某種品牌,只提到“相同或類似的任何業務”,至於何為“相同或類似”以及如何界定“相同或類似”,合同中並無明確文字說明。在他們看來,如何解釋“相同或類似”完全是名創優品說了算。

“名創優品單方面提出來NǑME和名創優品是競品,但NǑME百分之四五十都是服裝,服裝這塊名創優品根本都沒做,我不承認NǑME和名創優品‘相同或類似’。”有加盟商這樣向記者說道。

不過對於加盟商的上述指責,名創優品方面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不太可能,為什麼換籤合同,以及換籤的合同與以往合同相比有哪些不同,籤的時候我們肯定會說清楚,競業禁止協議也是出於保護經營數據及商業機密的考慮。”

至於名創優品及NǑME的業務是否存在正面衝突,此前NǑME公司的公關總監鄧啟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曾指出NǑME與名創優品的差異:一是經營範疇不同——NǑME聚焦在家居,而名創優品更多的是主打小商品零售的概念;二是產品定價不同,NǑME的平均單價要比名創優品高;三是店鋪選址不同,NǑME店鋪主要選址在購物中心,而名創優品更多是商業街,二者有各自的輻射範圍。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表示,禁止企業做出“二選一”的規定需要具備兩個條件: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企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且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按照電商法的規定,不是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也不能逼迫加盟商或合作伙伴二選一。

名創優品也方面表示:“零售行業籤競業禁止條款是很正常的,算是行業約定俗成的規矩。”

被停止分紅的加盟商

但也有加盟商在加盟NǑME的時候就已在嘗試規避未來可能遇到的麻煩。事實上,有的名創優品加盟商已在商場摸爬滾打十幾年甚至數十年,深諳各種商業套路。

“當初與名創優品簽約的時候,用的是自己的名字,但是和NǑME簽約的時候,用的是別人的名字。”有加盟商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樣說到,之所以不願退出NǑME是因為前期在裝修、租金方面投入太大,“名創優品一個店鋪面積約在一百多個平方,而NǑME由於有服裝等品類,最少要到兩百平以上。

儘管在前期已經做了這樣的規避工作,但該加盟商表示,沒有實質證據,僅僅是因為“懷疑”,名創優品就把他的分紅停了。據記者採訪到的數位加盟商反映,僅僅因為“懷疑”就被名創優品停止分紅的加盟商不止一家。其中有加盟商表示,自己並未從事NǑME的業務。

“停止分紅也不告訴我們,我們主動去問,名創優品方面也沒有工作人員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只是給了個電話讓我們去聯繫公司法務。”韓女士表示,之前並沒有像房先生那樣收到告知函。

據韓女士介紹,她目前只經營一家名創優品門店,現在每個月要負擔八、九萬元的成本費用,包括房租、水電、人員工資等。商場租約即將到期,由於分紅停止,已經無力續租。

另外一位加盟商宋女士遇到的情況更為糟心:“我現在手裡有五家店,他們就這樣停了分紅,然後還沒個說法。”

對於以上部分加盟商的說法,名創優品予以了否認:“溝通渠道也是暢通的,如果有問題,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交涉、解決。”

然而加盟商卻從名創優品的強硬態度中感受到了一絲“威脅”的意味。“他們拿這種條款要挾我們,覺得我們非得做名創優品,不做名創優品就沒有其他項目可以做。”房先生說道。

據瞭解,在與名創優品的合作過程中,加盟商需要負擔門店租金、員工工資以及品牌管理費,而無論是人員的聘用、貨品的供應還是門店的管理等都是由名創優品負責。有加盟商認為,對於財務投資者,特別是缺乏管理能力的財務投資者來說,名創優品不失為一個優質的項目。

不過據宋女士介紹,從2017年開始到現在,旗下門店的業績就處於下滑態勢。由於業績不好,她已經關了兩家不賺錢的門店。韓女士旗下的門店也是這樣的情況,儘管在該地區內經營狀況比較好,但是相比以前業績還是有所下滑。“一方面是進入市場同類競品比較多,另一方面名創優品貨品現在更新很慢。”

這種情況下,對有實力的加盟商來說,只要手裡的店鋪地理位置好,不做名創優品也可以選做其他項目——房地產中的“位置”法則同樣適用於線下零售行業。

“生意好不好的關鍵不是品牌有多牛,而是在於店鋪的地理位置,剩下的才是品牌和管理。品牌再厲害,地理位置不行,也沒什麼用。”房先生表示。

兩家恩怨已久

分道揚鑣,這是一個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結局:對於名創優品來說,上市在即。對加盟商來說,名創優品發展到現在,雖然受大環境的影響,盈利能力有所降低,但如果旗下門店經營狀況比較好,仍是一個盈利能力比較強的項目。更何況,做新項目又要重新投入資金、精力。

“誰會跟錢過不去,除非名創優品逼的太緊了。”據房先生透露,目前他與名創優品的糾紛已經解決,分紅也恢復正常。

不過經過這次事件,雙方多年合作建立的信任基石已經動搖,有加盟商開始萌生退意。“合同三年一簽,到期之後,以他們這種合作方式,我們不再考慮合作,生意那麼多,我不一定非得做名創優品。”韓女士說到。

而且就目前情況來看,名創優品要把這個決策貫徹到底。據知情的加盟商介紹,這份合同的背後,除了名創優品本有的意向外,還有資方的意志在裡面。

去年十月份,名創優品宣佈與騰訊和高瓴資本簽署共計10億元的戰略投資協議,這也是名創優品自2013年創立以來第一次外部融資。據該加盟商介紹,簽署戰略協議之後騰訊及高瓴資本各佔據一名董事席位。

強迫加盟商“二選一”的原因也很簡單:為了市場份額。據該加盟商分析,不管加盟商如何否認,名創優品在一定程度上還是跟NǑME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雙方至少有40%的產品類似,而且名創優品及NǑME的加盟商也多有重合,因此把控住加盟商的同時也就把控住了市場。

這件事雖然看起來是名創優品和加盟商之間的糾紛,但也牽連到另外一方—NǑME,而NǑME與名創優品之間的糾紛一年前就開始了。

2018年3月,名創優品發佈新品牌NOME(以下簡稱名創優品NOME),主營生活家居產品。不過,名創優品NOME與早在2017年8月就已經開店的NǑME,無論是品牌logo還是品牌定位、產品品類、店鋪裝修,都極為相似。

雙方創始人不僅在朋友圈隔空互掐,甚至還對簿公堂,不過審判結果尚未發佈。目前,雙方均未註冊成功與“NOME”相關的商標,導致現在市面上同時存在兩家風格類似的店鋪,消費者也“傻傻分不清”。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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