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全面提高低保標準 逾7萬人受益

農業 民生 社會 中國江蘇網 2017-06-16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辦印發《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泰政辦發[2017]84號),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市統一實施低保提標。

靖江市、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泰州醫藥高新區和農業開發區城鄉低保標準由590元/人月提高到610元/人月;泰興市、興化市由不低於470元/人月調整到不低於520元/人月。

據統計,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對象 7077戶、1.1萬人,農村低保對象433559戶,6.67萬人;全市發放低保資金5404.24萬元,臨時補貼2027萬元,確保對困難群眾實現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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