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惕!低速電動車也是超標車,有商家被判“退一賠三”

摩托車 文章 自媒體 交通 法律 山東 維修視界吧 2019-04-30

據安徽衛視的報道,某消費者在網上購買一輛篷車,也是我們通常所講的低速電動車,也叫四輪老年代步車。商家在售前稱這類車屬於非機動車,結果買回來之後在發票上一看,是機動車。一氣之下,將賣家告上法庭,判處“退一賠三”。

值得警惕!低速電動車也是超標車,有商家被判“退一賠三”

現在有些自媒體公眾號成天寫一些忽悠經銷商,忽悠消費者的文章,說低速電動車路權完全放開啦,大家放心賣之類的鬼話。而事實是,幾乎全國各地的政府部門都不待見這種產品,就連山東金鄉這樣的生產低速電動車的產地,都在嚴查不合規企業。只有睜眼的瞎子才會說,低速電動車放心賣的言論。

低速電動車處境十分尷尬,正如安徽衛視的評論,它根本無法劃歸到非機動車的類型中,別說什麼腳蹬子了,中國當前的所有交通工具,除了兩輪子的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之外,其他的都不屬於非機動車。

如果按照這個推論,既然不是非機動車,那就是機動車摩托車了?事實上,低速電動車連摩托車的資格也沒有,當交警抓到你的時候,會判你使用的是非機動車。但是你要按機動車的辦法去上牌,考駕照,卻又很尷尬,沒人設立以供這種車上牌的任何機構,在現實的國家法律環境下,低速電動車就是一種非法改裝產品。

既然是從法律的角度解釋其為非法改裝產品,消費者隨時隨地可以狀告相關商家,“退一賠三”不是嚇唬你!

客觀來講,低速電動車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相比傳統兩輪子,它可以遮風擋雨,又比汽車價格便宜很多,很適宜低收入群體短途出行使用。業內也有很多傳聞,說工信部要制定關於低速電動車的相關國家標準,但還是隻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顯然,低速電動車新國標的出臺,不是那麼容易的。

涉及交通管理的因素不提,各方面的利益博弈經驗告訴我們,低速電動車不會有一個好的歸宿。如果說,超標電動兩輪車間接地擠佔了汽車銷售市場的份額,那麼低速電動車的發展,是赤裸裸地與汽車行業爭地盤,並且吃相難看。兩輪車擁有幾億的使用人群,在複雜的利益博弈中最終輸得很慘不忍睹,可想而知,低速電動車想與實力強大汽車利益集團爭奪市場,能佔到什麼便宜?

低速電動車的最終結局無非就兩種:30%的低速車企被傳統汽車企業併購,或者包養起來,也有可能通過自身轉型為汽車生產企業,一如金彭;70%的低速車企沒有實力,沒有政策支持,只能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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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倒黴的,則是市場終端的商家和消費者。商家先打款後提貨,遇事廠家愛理不理,風險自擔。而很多消費者購買了此類產品,不能被允許上路,擱置在家裡,金錢損失不說,關鍵還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我們發佈本篇文章,肯定有不少人心裡不舒服,但請大家記住,當前的宏觀現實就是如此,若相信那種你低速電動車放心賣的幫閒自媒體的話,最終倒黴的還是你!

對此,你怎麼看?歡迎轉發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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