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離婚時丈夫送我一套房,5個月後我檢查身體才知他沒安好心

戀愛 小說 大學 你好,立春 寧靜 深夜有情 2019-05-09
小說:離婚時丈夫送我一套房,5個月後我檢查身體才知他沒安好心

每天讀點故事APP簽約作者:七憶歡

1.天涯相望,梨花雨涼

白紙黑字,莫申的字在右下角劍拔弩張,他連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都沒看,就毫不猶豫地簽了字,但是下筆卻比昔日裡重了很多。

他那顆想要跟我分開的心,到底有多麼迫切。

窗外是零上十二度的春天,我坐在桌前慢悠悠地喝了口水,然後拿起離婚協議書細細打量,看到最後一個字的時候才拿起旁邊的筆。

卻在下筆的時候想到了一件事:“我們要不要辦一個離婚派對?”

“怎麼,慶祝你終於離開我了嗎?”

所謂的“離婚派對”是指以快樂歡送悲傷,這種慶祝方式既是承認過去,同時也標誌著就此展開新生活。

因為曾經愛過,所以更想好好地告別,但我努努嘴沒有繼續跟他解釋:“哎呀,不辦拉倒。”

“辦吧。”莫申說得漫不經心,側過頭看向窗外的天空,他看起來好像也沒有那麼快樂。

我扣好筆帽:“那我先不簽了,等開完派對再籤吧。”

有風吹過春夜的街,我跟在莫申的身後,一前一後地走出律師事務所,他身上的灰色大衣平整順滑,衣角隨著春風微微擺動。

就在這時,他突然停下,然後轉過身看著我,他濃黑的眼睫低垂下來,抿抿嘴似有千言萬語。

莫申寡言、冷淡、無趣,但他在我的世界裡記憶鮮明、卓爾不群,那一刻我忘記了自己為什麼要跟他離婚。

我心裡的鐘擺擺動不停,一個聲音說著和好,一個聲音說著離婚。

就在鐘擺擺動得越發劇烈時,莫申詢問我:“離婚派對定在下週六可以嗎?”

我點點頭。

“好,我回去製作一下邀請函,然後咱們通知一下朋友。”

我大腦一片空白,繼續木訥地點點頭。

我和莫申在路口分開,“那我先走了……”我開口的瞬間卻發現自己的聲音發澀,險些說不了一個完整的句子。

今年春天,好像格外冷,整個城市都哆嗦著,我縮著脖子一步步走向回家的路,卻沒有任何時刻比當下還要孤獨。

我希望我愛的那個人能在我感到孤獨的時候,毫不猶豫地擁抱我。

這句話滑過腦海的時候,我首先想到的是莫申,但等我回頭的時候,已經不見他的身影,人來人往的街道上,卻突然像城門失火,舊夢已空。

我一個踉蹌,險些哭了。

都說“相愛是容易的,相處是艱難的”,都說“有求皆苦,無求乃樂”,都說“聽聞愛情,十之九悲”,我知道那麼多大道理,卻還是披荊斬棘地來到莫申身邊,想用我迢迢,換他朝朝。

可是最後只有我一個人慢慢飛過記憶的河。

2.繁花落盡,回首凝眸

我叫殳(shu)似錦,今年32歲,從事配音行業。

我從小便喜歡配音,小的時候看動畫片,自己就在旁邊一個人完成所有的角色。

12歲,我開始專業的配音學習,陸陸續續接一些零散的工作。我不需要跟父母要錢,就可以買得起自己喜歡的手絹和小飾品。

22歲,我從一個二本大學畢業,那也是我入配音這行的第十年。一個三分鐘的商業廣告片我可以拿到幾千塊的片酬,當大家還在為租房子、找工作發愁的時候,我的月收入已經幾萬塊。

數不清有多少人羨慕我的生活,一項技能在手,再也不需要為錢發愁。我承認這樣的生活確實不錯,唯一困擾我的是,我找不到男朋友。

我周圍的男人很少有賺得比我還多的,好不容易喜歡一個,對方還嫌跟我在一起壓力太大。他在外企上班,一個月發五千多一點的工資。

而那些有錢的男人通常不會喜歡我,因為我長得不算好看。就這樣我處在一個尷尬的位置,不上不下。

再後來,我遇到宋廷,以為對方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沒想到其實是一個騙局,他根本就不喜歡我。我被他騙財又騙色,一個人拖著行李箱在街道上號啕大哭,打破了夜的寧靜。

哭得沒力氣了望著清冷而空曠的街道,在心裡默默發誓,我以後再也不相信男人了。

大概很多女人都跟我一樣,不是我們喜歡單身,而是因為受過傷,所以比從前更加挑剔和謹慎。

還記得跟一個客戶吃飯的時候,他問我有沒有對象。

我搖搖頭。

他又問我的同事同樣的問題,我笑著打趣道:“您這麼關心我們的終身大事啊?”

“找對象哪是什麼終身大事,這不是分分鐘的事嗎?”

我喝了一口酒沒再說什麼,但我心裡想的是,我要找的不是對象,是愛情。

男人一抓一大把,但一段美好無傷的愛情,我踏破了我的鐵鞋都沒找到。

很快我27歲,宋廷帶給我的傷害已經被時間漸漸撫平,我憑著自己的努力過著小資的生活,但總覺得缺了什麼。

“你缺男人!”好友趴在我的耳朵上大喊,隨後還言簡意賅地形容我,她說我是個多金寂寞的女人。

我環顧著酒吧裡坐著的我的異性朋友們大聲反駁她:“我不缺!”

聲音很大,心裡卻很慌,其實好友的話應該再加個形容詞,我缺一個喜歡的男人。

如果一個人一生都沒有經歷過愛情,那他永遠都不會知道愛的感覺。就像桌上的杯盞被服務員擦得一塵不染,但它們沒有會心的光澤。

我每天吃好喝好,卻無人與我真情實意地分享。

3.光的肩胛,風的尾巴

那天晚上我回去,睡覺之前刷了刷朋友圈,在那個無聊透頂的朋友圈裡,我突然發現了一組很有意境的照片,是莫申發的,除卻照片,他什麼話都沒說。

四張深夜的照片,拍的是一條靜謐的老街道,一塊又一塊的地面磚組成,兩邊是掛滿紅燈籠的老建築,在他的鏡頭下地面上還泛著深淺不一的光澤。

我給他評論:“我喜歡這兒,想去!”

“靜心的地方,來了我陪你逛。”

“真的啊,我真去啊。”

“來陵城不是分分鐘的事嗎?”

凡是那些說走就走的旅行大抵是指那些衝動的時刻,人一旦思前想後便一般很難去做什麼事,迴避風險的同時也失去了驚喜。

我當即就訂好去陵城的票,去見那個對我來說並不熟絡的朋友。

平日裡我和莫申從不聊天,而他大約一年才發一次朋友圈,以至於我連他的樣子和我當初為什麼會加他都忘記了。

我把票的信息截圖給他,和他約了一下確切的時間。他說他可以陪我一天一夜,然後我們開始閒聊。

他問我:“戀愛了嗎你?”

“沒有,我們加了好友多久了?是不是加上你之後我一直沒有戀愛過?”

“三年多了,我可能是你的bug。”他的回答,讓我忍不住笑了笑。

“你呢,是不是換了好幾個了?”

“不想談了,感覺感情都耗盡了。”

“我現在也不想談了。”

“那咱都不談了。”

“我得結婚,我不想成為老剩女。”

“我娶你。”

這個世界上有多少玩笑可以成真?當莫申說這句話的時候,我也沒有想過日後我們真的會結婚。

陵城是我的臨市,坐動車不過一個小時零十分鐘。在車站的咖啡廳裡,我見到了莫申,上一次見他還是四年前,我23歲的時候。

朋友湊的局,我和莫申坐在長桌的兩端,中途換過微信號,互相喝過酒。

如今我再見他,那個模糊的輪廓清晰起來,連眉頭皺起的幅度都恰到好處。

莫申好像格外鍾愛大衣,淺顏色,顯得淡定斯文,但在他身邊的我卻很活潑,跟他講了很多話,他會聽,偶爾做一些評論。

我們在當晚去了那條古街,選了某一處臺階坐了三四個小時。

在忙碌的生活裡,停歇顯得格外珍貴,而放空這件奢侈的事讓我心情恬靜。坐了一會兒,莫申起身跟我說附近有賣烤地瓜的,很好吃,他去買幾個。

陵城是一個很分明的城市,有慢節奏的古街,也有快節奏的商務大樓。而只要一個人的心足夠靜,足夠淡然,那無論身處何處都可以拾撿生活的可愛之處。

這是莫申告訴我的,他喜歡磁場足夠強大的一生,發掘無限可能,追尋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就這麼想著,莫申將地瓜買回來了,他從古街的盡頭開始逆光行走。我側過頭,用自己黑而亮的眼睛,聚精會神地注視著他,看著他的身影一點點清晰起來。

你有沒有過那樣的一種感覺,當你看到他的時候真的一眼萬年。

“如你所見,一眼萬年,真的也就只見了一眼。”在那一瞬間裡,我連我們以後小孩叫什麼名字都想好了,會生個女孩,叫莫繁花。

也許是古街的氣氛太好,或者是莫申走路的樣子太帥氣,又或者是其他,總之很多因素的集結讓我再一次衝動了。我接過他遞來的地瓜,然後仰著頭問他要不要跟我結婚。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