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入選全國首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市

教育 正北方網 2017-04-06

記者日前從烏蘭浩特市教育局獲悉,烏市榮獲全國首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市,在全國11個省(自治區)29個縣(市、區)中,內蒙古自治區僅有三個旗、縣、市名列其中。

“作為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的責任督學,我們很驕傲。因為用我們的雙眼可以發現學校的美和瑕疵;用我們的語言可以評價學校的優和劣;用我們的行為可以助推學校的前行步伐。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的創建使烏蘭浩特市教育秩序更加規範有序,教育環境更加綠色和諧!”這一段話是烏市責任督學王文萍作為自治區唯一代表,在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談到的深刻感受。

什麼是責任督學?責任督學做什麼?責任督學的作用何在?在烏市的40所中小學,烏市8名富有教育教學管理經驗的教研員和學校幹部組成的責任督學通過開展服務師生、服務學校發展、服務教育公平工作,為學校發展保駕護航。

記者瞭解到,烏市自2013年底正式開展掛牌督導工作,全市40所中小學校實現了掛牌督導全覆蓋,併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主任,市教育、監察、公安、發改、財政、建設、審計、科技、衛生、人社等10個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市教育督導委員會,同時制定了《烏蘭浩特市教育局關於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實施方案》,設立A、B、C、D四個督學責任區。責任督學對責任區內學校進行每週一次的隨機督導,從而拉近了學校、教師、學生和家長的距離。

烏市在對中小學進行掛牌督導工作中,在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工作開展、結果運用上做得紮實、有創新,有效果。同時責任督學的素質高、能力強,工作嚴謹,督導效果明顯,切實對學校辦學行為起到了規範和引領作用。 2016年6月,烏市順利通過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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