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建設督學隊伍 推進中小學校責督導工作

幼兒園 職業教育 教育 人民網 2017-05-28

人民網訊 近年來,郎溪縣把深化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作為強化教育督導、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教育發展的重要抓手,不斷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改進責任督學的督導方式,著力促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取得成效。

建設責任督學隊伍

郎溪縣現有中小學校42所,在校學生31898人,教職工2664人。中等職業學校1所,在校學生4274人,教職工223人。幼兒園55所,在園幼兒8916人,教職工757人。較強的責任督學隊伍整體素質是教育督導質量的基本保證。在醞釀督學人選時,除了符合督學聘任的基本條件外,注重從工作作風、工作經歷、個人素質等方面綜合考慮,按照督學聘任程序,聘任了工作敬業、作風紮實、業務精湛、經驗豐富的8名專職責任督學和24名兼職責任督學,並按行政區劃將全縣劃分為八個督學責任區,每責任區配設1名專職責任督學、3名兼職責任督學。

為提高責任督學督導業務水平,根據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開展了責任督學入職培訓,並利用每月一次的例會對全體督學進行集中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教育督導條例》、《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基本標準》、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和規程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關政策文件的解讀,邀請教育部門有關負責人擔任培訓主講,讓責任督學對學校常規管理、教學常規管理、學校安全管理、人事管理、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收費政策、教育裝備管理、學校財務管理等情況做到基本瞭解,特別是對監督指導的重點環節和督導的基本要求進行專門培訓。另外還組織責任督學赴浙江嘉興、江蘇常州等地和高校學習、培訓,開闊視野,提高督學業務水平,以適應督導工作的要求。

建立督導工作制度

郎溪縣制定了各項督導工作制度:掛牌督導制度、隨訪督導制度、跟蹤整改制度、督導結果通報制度、督學例會制度、督學值周制度、督學績效考核制度和經費保障制度等,保證督導工作的規範嚴謹、正常有效開展。

掛牌督導制度。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督導部門關於督學責任區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要求,郎溪縣中小學和幼兒園全部在學校校門醒目位置懸掛了責任督學公示牌,公示的內容包括:責任區名稱、督學姓名、督學聯繫方式、督學工作職責。同時,責任督學在開展工作時必須佩戴督學證,亮明身份並同時接受監督。

隨訪督導制度。督學在採取不打招呼、推門聽課、主動參與學校活動、校園巡查等方式,每個月對責任區每所學校隨訪督導至少1次,瞭解真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

跟蹤整改制度。責任督學隨訪督導結束後,及時向學校主要負責人反饋情況,提出整改要求,並認真填寫《隨訪督導記錄》,每月集中上報教育督導室存檔。在下次隨訪督導時對上次存在的問題進行跟蹤督導,直到問題解決。

督導結果通報制度。對各責任督學每個月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整理,彙總學校工作亮點、典型經驗、主要問題及工作建議,向縣教體局分管負責人、機關科室每月通報。

督學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責任督學彙報交流上月工作開展情況和本月督導工作計劃,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分頭督導,集中交流,使督學工作做到“形散而神不散”。

督學值周制度。每週安排一名責任督學,在教體局督學辦公室值周,負責督學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督學績效考核制度。制定責任督學的績效考核方案及考核細則,對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辦法進行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將責任督學績效工資從原學校劃出,集中使用分配,根據考核結果進行分配。在責任督學聘期結束後,根據省、市督學管理辦法,開展了優秀責任督學評選,並對優秀責任督學進行通報表彰。

經費保障制度。安排了督學固定值班辦公、會議場所,添置了必備的辦公用品;在每個責任區設立了1個固定的責任督學辦公室,按要求配備了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照相機、檔案櫃等設備,改善了辦公場所條件。給予責任督學一定的誤餐、交通、通訊補助,縣財政每年安排督導專項經費10萬元,納入縣財政預算,保障責任督學工作需要。

創新督導工作方式

郎溪縣通過豐富督導方式,增強對學校督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便於責任督學之間的相互交流、學習和借鑑。除經常性隨訪督導工作方式外,郎溪縣還實行了分片區每兩月一次的“集體定點督導”和責任督學對責任區學校每月一次的“一校一日督導”,並在《責任督學工作手冊》上對督導流程進行了規範和明確。

結合教育工作階段性重點並針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郎溪縣開展了規範教育收費、中小學書法教育、新任教師培養、防溺水教育、學生乘車安全、教研工作、中小學教師備課、新會計制度貫徹實施、教學裝備使用和管理、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三殘兒童就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及學校課程計劃落實情況等10多次專題督導。

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郎溪縣將認真研究新形勢下責任督學面臨的工作形勢,著力提高責任督學的業務素質和督導水平,進一步建立完善落實督導工作各項制度,精心謀劃督導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積極探索建立科學權威的督導評價體系和結果應用方式,緊緊圍繞事關全縣教育發展的中心工作,將督學責任區建設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繼續向教學一線延伸,向學校管理縱向深入,與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結合,推進郎溪縣教育督導工作再上新臺階、教育事業發展再上新水平。(孫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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