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小區配套幼兒園需移交教育部門,不得辦成營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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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菏澤市教育局獲悉,為有效緩解“入園難”“入園貴”矛盾,進一步規範全市學前教育管理,菏澤發佈了《菏澤市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應移交教育部門,不得辦成營利園。目前,全市已有21處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完成移交手續。

據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9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針對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存在著應規劃未規劃、規劃不足、建設不到位、移交和使用不到位的現象,不能滿足適齡兒童就近入園需求,存在“入園難”等問題作出了規定要求。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對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情況進行治理作出部署。6月份 ,菏澤出臺了《菏澤市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規定,配套幼兒園已經建成,但未依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移交當地教育部門的,或開發企業違規出租、出售辦成高收費民辦幼兒園的,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責成開發企業限期收回,辦理所佔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資產登記手續;對閒置不用的,限期交付當地教育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已挪作他用的,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並辦理移交手續。

該負責人稱,根據次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調度會,細化部門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大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1處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完成移交手續。

此外,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建立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前置審核機制。嚴格落實作為城鄉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教育部門工作職責,對以後的城鎮居住區開發項目,將配套小學、幼兒園規劃審批前置,預留教育用地,對不按照規範配建幼兒園的開發項目,實行一票否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念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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