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海南椰島 投資 法律 上交所 證券日報 2017-06-16

上市公司名稱: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海南椰島

股票代碼:600238

信息披露義務人: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園路1002號A8音樂大廈16樓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園路1002號A8音樂大廈16樓

一致行動人: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解放路166號

一致行動人:童婷婷

通訊地址:浙江省紹興縣楊汛橋鎮******

股份變動性質: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協議轉讓;減少

簽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 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編寫本權益變動報告書。

二、本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權益變動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及內部規定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四、截止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特別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一致行動人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二)一致行動人基本情況

1、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2、童婷婷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的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持有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的股份的情況。

第三節 權益變動(持股)的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系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實際控制人為滿足戰略發展需要,對其控制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主體進行調整。

二、未來十二個月內持股計劃

本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擬在未來12個月內將其與一致行動人的所有股份轉讓至東方君盛,轉讓完成後東方君盛將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關義務。

第四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權益的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為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致行動人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山東信託—恆泰(恆鑫一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向東方君盛轉讓其持有的海南椰島27,590,000股股份,佔海南椰島總股本的6.16%。由於本次股份協議轉讓的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實際控制人均為馮彪先生,因此本次股份轉讓系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股份轉讓。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93,410,473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0.84%。

本次轉讓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65,820,473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4.69%,東方君盛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0%變更為6.16%。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關於“一致行動人”的相關規定以及東方君盛與東方財智雙方簽訂的《一致行動協議》,信息披露義務人與東方君盛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主體,構成一致行動人。因此,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含東方君盛)合計持有公司93,410,473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0.84%,持股比例不變。公司的控制權無變化。

二、《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2017年6月13日,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山東信託—恆泰(恆鑫一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與東方君盛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簽署主體

甲方(股份轉讓方、賣方):山東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山東信託—恆泰(恆鑫一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乙方(股份受讓方、買方):北京東方君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二)標的股份的種類、數量、比例

標的股份為山東信託—恆泰(恆鑫一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持有的海南椰島27,590,000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6.16%,標的股份為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9.30元/股,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256,587,000元。股份轉讓價款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支付。

(四)付款方式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遞交本次股份轉讓的申請材料,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本次股份轉讓並出具協議轉讓確認意見書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將人民幣256,587,000元股份轉讓價款支付至甲方的銀行賬戶。甲方在收到轉讓價款後將27,590,000股標的股份過戶至乙方名下。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之日生效。

三、本次權益變動標的股份的限制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本次權益變動轉讓的海南椰島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被質押、凍結等。

四、前次詳式權益變動情況

前次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日期為2016年1月22日,權益變動方式為上交所競價交易系統增持,增持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控制海南椰島無限售流通股91,471,773股,佔海南椰島總股本比例為20.41%。

第五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報告書籤署之日起前6個月內沒有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行為。

第六節 其他重大事項

一、其他重大事項說明

截止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根據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聲明;

3、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4、東方財智一致行動人與東方君盛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

二、備查文件置備地點

海南椰島董事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0898-66532987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彪

簽署日期:2017年6月13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簽章):深圳市東方財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馮彪

日期: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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