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積金新政:連繳2年才有資格貸款 首付比例提高

99貸從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從9月6日起,桂林市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做出了調整。從貸款條件,首付比例、貸款額度等方面,調整了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政策。

此次政策調整有四點內容,一是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由原來的應已經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延長至24個月(含)以上;二是職工個人及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首付,由原來的比例不低於20%調整為30%,二手房、自建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不受理第三次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三是調整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由原來貸款職工(夫妻雙方及共有人可合併計算)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2倍加上從貸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總額調整為:按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3.5倍加上從貸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總額(按貸款當時繳存標準)的0.5倍核定可貸額度;四是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   

“這些調整是落實差異化貸款政策的具體措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市公積金個貸率已經達到了104.41%,為全區個貸率最高的城市。另一方面,公積金“騙取騙貸”現象增加,近年來還發現部分人員通過掛靠“公司”繳存6個月並獲得貸款後便不再存繳公積金。為了體現公平合理原則,同時防範流動性風險,按照自治區住建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關於適時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號)等文件精神,並經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議適當政策調整。  

該負責人表示,“二次貸”的首付從20%恢復到30%,重點針對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並沒有針對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當前,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最低首付比例仍是20%),體現公平合理原則。調整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之後,貸款額度有所變化,對夫妻合併計算的家庭和存款餘額較多的職工比較有利,但對存款餘額較少的職工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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