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樓盤頂風作案 不僅違規捂盤還收取20萬“團購費”

購房 法律 房產 搜房網 2017-06-22

南京自從2016年正式頒佈調控措施以來,對於房地產開發商也作出了多項的要求,比如說不允許收取所謂的誠意金、不準捂盤惜售等等,規範房地產市場的措施再進入2017年之後更是進一步加強,然而在南京3次調控之後,南京一樓盤竟然敢“頂風作案”!

南京一樓盤頂風作案 不僅違規捂盤還收取20萬“團購費”

近期有舉報反映稱金隅紫京府不僅涉嫌私下收受買房人高達15萬元到20萬元的所謂團購服務費,更無視“領取銷許10日內公開所有房源”的規定,有房源捂盤不銷售長達一年半之久。據售樓員介紹,每間鋪子單價每平方米六七萬元。現在參加我們的團購活動,還有折扣。交15萬抵30萬房款、交20萬抵40萬,具體每間商鋪參加的活動不一樣,最高可能抵扣50萬元,具體的要等領導敲定。購房人交的15萬到20萬元,是參加團購的服務費,不交是享受不了買房優惠的。

售樓處的銷售人員還舉例:一間300萬元的商鋪,如果參加20萬抵40萬的活動,實際房子總價260萬。但另外需要為買房優惠支付20萬元的服務費。而這20萬是服務費不計入房價,是作為服務費付給第三方合作平臺。

為何在住宅價格堅挺的情況下,金隅紫京府的商鋪卻能給出一二十萬的優惠呢?

40年產權的房子和70年產權的住宅不同,物價部門不會給予指導價,甚至並不需要進行價格備案。正因為這個原因,開發商在給商業地產定價時都會往高報價,以便在後面的銷售中,擁有靈活的操作空間。如果報價比表價低,售樓員就可以說是給了買房人優惠。

涉嫌違規捂盤惜售

下週才開盤的金隅紫京府的商鋪,其實很早就領了銷許,其中的6、11號樓早在2016年5月6日就領取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10號和12號樓更是早在2015年就已經領證。而住建部早在2010年4月就明文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

這一規定不僅僅指的是住宅,也是針對領取預售許可證的所有類型物業,包括商鋪類產品。開發商領證不開盤或者分棟捂盤銷售,購房者都可以直接向南京市房產局綜合執法辦公室進行投訴舉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