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村幹部被中央紀委點名丨棗莊市原副市長魏紹水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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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報記者2日從最高檢獲悉,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魏連章(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向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魏連章,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吉林市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吉林市副市長、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9年2月,魏連章被查,4月,吉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其中提到,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該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反饋稱“吉林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建設旅遊休閒設施,對推進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的第六供水廠和水源管線工程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存在慢作為問題。”
根據上述通報,魏連章當時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已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擬與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併案處理。”
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
被告人魏連章在擔任吉林市豐滿區副區長,吉林市龍潭區委書記、區長,吉林市副市長,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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