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破獲虛開發票大案始末:64人落網涉案3.5億元!

法律 大數據 刑法 法制 社會 半島都市報 2018-12-15

半島記者 婁花 通訊員 柳祖巖 劉兵 李未

近日,由青島市稅警聯手破獲的“代某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串案”,在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審判,主犯代某傑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萬元;之前,同案犯時某居已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30萬元,潘某寶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

精準分析拉響問題警報

從2016年2月開始,青島市稅務局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分析,陸續發現一批經營塑料的公司涉及取得認證後失控發票,隨即對這些公司展開調查,發現這些公司均是由一名叫代某傑的人實際控制,其申報及發票使用情況存在諸多異常,存在重大虛開嫌疑。鑑於涉案企業眾多、金額巨大、跨期較長、案情複雜,該局立即啟動稅警合作機制,提請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建立聯合專案工作組,制定了“夯實案件犯罪證據,爭取案件全面告破”的工作目標,各基層局也與當地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一張覆蓋全青島的信息交流網,實現重要信息互聯互通、關鍵證據相互印證、定性處理及時通報,形成打擊合力。

協同推進深挖問題線索

為減少稅收損失及推動案件的深入偵查,各基層局對涉案企業暫停受理註銷稅務登記及稅務登記變更等業務,對涉嫌走逃、失聯企業開具的銷項發票認定為“失控”發票。同時,與公安部門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利用國家稅務總局“雲平臺”及電子底賬系統,認真分析涉案企業納稅、發票流等相關信息,並開展上下游涉案企業梳理分析,深挖受票企業進一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線索,進行跟蹤,並從貨物流、運輸流、資金流等方面調查取證,兩方同時行動固定線索,全力開展檢查圍剿,確定收網抓捕範圍。

順藤摸瓜揭開串案謎底

在稅警部門的收網行動中,該串案的核心人物代某傑被抓捕到案。通過對代某傑的審訊,青島市稅警部門證實,自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期間,代某傑僱傭他人且使用他人身份證明,註冊成立並實際控制青島某塑料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通過中間人居間介紹,按照6.1%-6.3%比例從他人取得進項發票,之後,按照7%-7.5%比例收取開票費,為他人虛開增值稅發票。關鍵證據取得後,青島市稅警部門順藤摸瓜,破獲涉及該案件的受票企業36戶,抓獲犯罪嫌疑人64人,補繳稅款1100餘萬元。串案謎底終於揭開,涉嫌當事人終受嚴懲。

從查處情況看,目前已查明的違法事實及判決的涉案當事人僅是這一虛開串案的“冰山一角”。根據已掌握線索,代某傑等人實際控制的18家公司涉嫌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1900餘份,涉及10個省市的30餘家公司,價稅合計1.7億元,稅額2470萬元;同時,該虛開大案涉嫌對外虛開銷項發票2000餘份,涉及5省市的100餘家公司,價稅合計1.8億元,稅額2615萬元。兩項合計,該案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955份,涉案價稅合計3.5億元,稅額5000餘萬元。目前,案件查辦工作仍在繼續推進中。

“今年以來,我們認真落實四部委打虛打騙專項行動工作部署,依託‘稅收重大案件’運行機制,緊緊依靠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鍛造精準打擊暴力虛開‘殺手鐗’,通過‘核心主導,組合聯動’,有力打掉虛開增值稅發票團伙。應該說,稅務總局項目制管理為“雙打”行動提供了科學高效的機制保障,‘代某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串案’的成功查辦,即是在“稅收重大案件”運行機制的堅實保障下完成的。下一步,我們要乘勢而上,充分發揮稅警合作和團隊作戰優勢,緊盯虛開騙稅違法行為,打出氣勢、打出震懾、打出成效,堅決遏制虛開騙稅勢頭,更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青島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馮光澤介紹說。

■鏈接 島城前11個月搗毀開票窩點4個

據統計,2018年截至11月份,青島市稅務局破獲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大案、串案,涉及虛開企業200餘戶,查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8000餘份,搗毀開票窩點4個,抓捕犯罪嫌疑人17名,追逃嫌疑人12名,對發現的多條地下錢莊線索已經移交相關部門。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之一的。

青島破獲虛開發票大案始末:64人落網涉案3.5億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