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額68萬餘元獲利5萬元 在讀大學生網上賣假煙被判刑

法律 移動互聯網 大學 香菸 魯中網 2017-06-10

晨報淄博6月8日訊(記者 馬冠群報道)近年來,不少人通過社交軟件在網上銷售商品,但並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由個人隨便買賣。在讀大學生雷某因在網上大肆非法銷售假煙,以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記者今天從淄博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雷某是某大學在讀學生,2015年7月開始在網上經營捲菸。雷某先是從百度貼吧裡看到一個帖子,說是網絡經營捲菸招代理,並加了QQ號,從此雷某就在網上做起了捲菸的買賣。他在一些經營捲菸的QQ群看到有人要貨,就加其為好友,談好價格後,對方發來捲菸的名稱、數量、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方式,雷某給對方提供支付寶賬號,收到款後,雷某就把煙款和對方提供的買菸信息轉給他的上線,等著上線把發貨的快遞物流單號給雷某後,他再將單號轉給買菸的,通知其查物流單號收貨。據雷某交代,有的客戶是從QQ上聯繫,有的要求加微信從微信上聯繫。他經營的捲菸有貓頭鷹、希爾頓、黑冰等牌子,共賺了50000元左右,但他並沒有菸草專賣許可證。

經檢察機關審查,2014年下半年以來,雷某違反國家菸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過網絡銷售菸草專賣品,非法經營數額共計681149.12元。最終,根據周村區人民檢察院公佈的案件情況,犯罪嫌疑人雷某因在互聯網上大肆非法銷售假煙犯非法經營罪被周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