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就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破解准入不準營難題'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半島網 2019-07-17
"

7月1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佈“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了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動能,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在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指導下,國家發改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經過前期調研、專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研究起草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分為總則、市場主體、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附則7章,共68條。

其中,政務服務一章共有17條,聚焦融合線上線下服務、提升政務服務水平、訴求處理與監督評價三方面對政府服務水平做出要求。

《徵求意見稿》指出,國家實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依法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採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等改革方式,逐步整合涉企證照,減少涉企證照數量,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2018年10月10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指出“證照分離”改革在上海市浦東新區試點並在更大範圍複製推廣以來,有效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顯著成效。

《通知》強調突出照後減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別採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儘可能減少審批發證,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著力破解“准入不準營”難題。

如今,《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行政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不再發放被整合的證照。

《徵求意見稿》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任何部門不得設置涉企證照事項。

在減證便民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設定證明事項應當具備法律、法規依據,並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複舉證。

《徵求意見稿》指出,下列事項不得設定證明:

(一)自然規律及定理,眾所周知或者可以推定的事實;

(二)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機關生效仲裁裁決以及公證機構公證文書所認定的事實;

(三)有關部門自身產生的或者通過部門共享能夠實時獲取、核驗的信息;

(四)能夠通過申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或者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替代的事項。

《徵求意見稿》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公佈依法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事指南等,並逐步簡化辦理流程,提高辦證效率。

以下為公告全文:

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在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指導下,經過前期調研、專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2019年8月12日前,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www.ndrc.gov.cn)首頁“意見徵求”專欄,進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欄目,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