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消防職責引起火災 鄂州一制漆廠3名責任人因過失被拘留

法律 紅蓮湖 經濟 長頸鹿 環球網 環球網 2017-08-26

湖北日報網訊(全媒體記者楊念明 通訊員詹梟)未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因過失引起火災,直接經濟損失32萬餘元。8月2日,鄂州市葛店開發區的湖北長頸鹿制漆有限公司生產經理師某某等3人被行政拘留11日。

7月28日凌晨3時26分,湖北長頸鹿制漆有限公司廠房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鄂州市119指揮中心立即調集葛店消防中隊、特勤中隊、鳳凰中隊、經濟開發區中隊、紅蓮湖中隊、戰勤保障大隊出警處置,出動車輛9臺,參戰人數80餘人。因撲救及時,火災得到有效控制,並在7月28日6時17分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火災燒燬了3樓倉庫堆放的包裝紙盒、原料及生產成品,直接經濟損失32萬餘元。

經調查詢問和現場勘查,認定該公司生產經理師某某、倉庫管理員廖某某、倉庫值班員解某某等3人,未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因過失引起火災,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規定。8月2日,葛店消防大隊報葛店公安局批准,依法給予師某某、廖某某、解某某三人行政拘留11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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