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引起火災 鄂州兩責任人被拘10日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青年網 2017-03-25

中新網湖北新聞3月24日電(詹梟)3月24日,鄂州兩男子因過失引起火災,被鄂州市鄂城區消防大隊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3月20日17時40分許,位於鄂州市花湖開發區的某公司廠房發生火災。接警後,派出所民警、消防官兵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撲救,迅速控制火勢並將火撲滅。火災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損失近5萬元,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調查發現,該公司負責人張某、操作員吳某在公司廠房內進行生產作業時,不慎引燃廠房東側網帶爐下端機油引發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規定,張某、吳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引發火災。3月24日,鄂城區消防大隊報區公安分局批准,依法對過失引發火災的主要責任人張某、吳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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