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老賴欠款不還,名下金麟灣別墅被強制騰房

法律 刑法 陳明 裝修 掌上曲靖 2017-06-09

一場抵制騰房的鬧劇

對法院執行難一直只是從報道上了解片面內容,近日記者受麒麟區法院之邀,現場見證執行工作局幹警辦案——強制騰空金麟灣一處別墅,經過近一天的零距離觀察、感受,才深切瞭解了執行工作有多難,不僅有驚心動魄的“短兵相接”,還有鬥智鬥勇的現場較量,更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案外案發生,情節之曲折、過程之複雜堪比一部跌宕起伏的上乘影片。

01 又是一個三角債引發的官司

從執行法官處得知,本案系一起民間借貸糾紛,2014年4月,陶某向趙某借到款項150萬元轉借他人,雙方約定月息按3%計算,後陶某償還40多萬元利息後就再未按時還款,趙某遂訴至麒麟區法院,法院於2015年11月24日判決被告陶某應於判決生效後15日內清償原告借款本金150萬,並以借款本金150萬元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4月6日起至借款清償完畢之日止的利息……判決生效後,陶某對此表現出無動於衷,趙某無奈,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知情者透露,之所以事態如此發展,最初是因陶某向趙某借款150萬元後,又向親人、朋友湊了約共500萬元借貸他人,結果陶某的兩名債務人一人鋃鐺入獄無法清償,另一人跑路而不見蹤影,導致大筆款項無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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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記錄儀在記錄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於2016年5月10日即向被執行人陶某住所處張貼騰房公告,並多次電話聯繫陶某,限其於5月26日前搬出,以便下一步對該房進行評估、拍賣,陶某丈夫、兒子得知此事後向區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對該執行案件裁定中止執行。半年間,經趙某向法院提起對陶某家庭析產之訴、趙某申請追加陶某丈夫保某為被執行人、保某對此不服提起執行異議等一系列訴訟程序,法院最終判決陶某夫婦及兒子三人分別對上述房產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額,陶某丈夫保某也被追加為被執行人,該執行案件得以恢復執行。

2017年4月17日,麒麟區法院執行幹警電話告知陶某將繼續執行金麟灣的房屋,限其儘早搬出,否則將於5月25日對房屋進行強制騰空,5月24日,執行員在撥打陶某電話未通後,發短信告知其明日即將搬房。

02執行現場驚心動魄

金麟灣是曲靖數一數二的高檔別墅區,被執行人陶某家的房子為一棟聯排別墅,據瞭解,該房買入價150多萬、裝修200多萬5月25日,在區法院執行局長陳明的領導指揮下,執行幹警於上午10點到達陶某家金麟灣的房產前,不久,金麟灣物業、金麟社區、珠江源公證處等多部門的諸多工作人員陸續到場,此時,別墅大門、車庫門緊閉,院子外四五個婦女和兩個老人把守院門,大吵大嚷,阻擋執行人員進入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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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門遭阻攔

“你們這是在抗拒執行,妨害公務,情節嚴重依法可追究你們的刑事責任。”陳局長擲地有聲。幾個婦女眼中有所畏懼,閃到一邊,但兩個老人乾脆睡到院門前呻吟起來。幹警們把一個老人拉開後,另一個老人還是睡在地上不起來。“被執行人自己躲起來,讓兩個老人遭罪。”一名執行幹警氣憤地說。全程,幹警拿著執法記錄儀記錄執法過程,因擔心臥倒在地的老人身體健康情況,幹警們撥打了120,等醫護人員到達後對其進行看護。

經過長達半小時對眾人批評教育,執行幹警進入院中,在長時間敲門、喊話無人應答後,幹警向在場所有人員、部門、單位出示《搜查令》,遂委託開鎖公司人員對房門進行強制開鎖。開鎖後,陶某兒子突然從房中跑出並擋住門口,手握門欄,阻止眾人進入。看到執行幹警拿著記錄儀執法,他大嚷著“你們照,我也照,我要讓大家看看你們怎麼私闖民宅……”針對這種情況,法院幹警當眾嚴肅地對其宣讀了《搜查令》,並告知其妨礙執行的嚴重性。

被執行人陶某見狀也現了身,叉著腰威脅幹警:“老人要是出了事,我讓你們都不好過。”剛好救護車此時到來,醫護人員為老人檢查完,告知眾人其並無大礙後就離開了,但該老人仍舊多次掙扎著起來,欲阻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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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裝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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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人員登記搬運物品

針對混亂不堪的局面,執行局長對現場進行分組,A組負責看護老人及陶某母子,以免三人繼續幹擾執行;B組負責看護外圍人員,以防有人進場胡鬧;C組負責指揮搬家公司進行搬遷,同時做好物品登記記錄,此後,場面迅速得以控制。“我這些都是高檔傢俱,你們損壞賠不起。”陶某不時插嘴威脅搬運工人。

“你往包裡裝了什麼,快拿出來。”機警的陳局長衝著從廚房偷偷出來的陶某大聲叫道。原來陶某不甘心圍觀,又溜進廚房。一名高個幹警衝上去,陶某拎著包,見躲閃不過,乾脆坐到地上,拼命護著皮包。幹警從包中翻出一把菜刀後,陶某開始大哭大嚷。原來陶某見屢次威脅幹警並不起作用,遂萌生了持刀鬧事的念頭,這驚險的一幕讓大家想起來就後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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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運現場

隨著被褥、床前櫃被陸續搬出,陶某及幫手的咒罵聲也越來越激烈,一個搬運師傅懊喪地說:“早知道這樣,我們還不來呢。”

12點半過去了,一直在堅守職責、精神也高度緊張的幹警們這才發現都飢腸轆轆了,鑑於現場形勢多變,眾人不能擅自離開,於是派出一名幹警出去買了一些礦泉水、麵包給大家充飢。

03被執行人報警抓“賊”

看到東西被陸續搬上車,剛才還情緒激動的一名婦女慢慢平靜下來,開始敞開心扉和大家交談。據她說,今天阻止執行的兩名老人均已逾70歲,是陶某的婆婆和母親,另幾個婦女是陶某親友,陶某是被人騙了才借了高利貸。

“我手上被你們抓出血來了。”陳局長指著手背上的血印給她看,“我肚子捱了你們一拳。”年輕的女執行員跟著說,“我也被你打了一拳頭。”高個兒幹警說,婦女不好意思地笑了。

這時,搬運工人跑來說還有兩個臥室被鎖,無法進入,而他本人也差點被鎖在一個屋裡出不來。陳局長正要下令開鎖時,陶某的兒子走到執行人員面前的一個桌頭櫃前,指著櫃嚷起來:“我這裡有1000多元,還有一些證書,誰拿了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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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處可見的場景

“哪個要你的東西,我們拿了也沒用。”搬運工人很鬱悶,表示可以搜身,其他東西也都在車上放著,還沒有拉走。

“搬運過程都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進行,還有執法記錄儀拍攝,你會不會記錯地方了?”女幹警問他。男子自顧自發誓說東西就在櫃子裡邊,就是被人偷了。陶某也過來嚷著給兒子幫腔,最後二人報警喊來了警察。警察到後,表示法院依法執行,公安機關無權干預,但被執行人陶某及兒子依舊不依不饒。

04原被告在現場調解還款

正當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一個夾著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出現了,走到幹警面前懇求說不要再搬了,他自稱是陶某丈夫,希望和原告協商解決。陳局長詢問他為何不早站出來,不早協商解決,畢竟去年法院就張貼了騰房公告。男人表示對老婆借高利貸並不知情,現在由他作主,和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事宜,只求不要再搬家裡東西。

打了數次電話後,趙某終於露面,陶某見到趙某就是一陣臭罵。

協商過程中,趙某堅持要求一次性返還其借款本金150萬才能調解。“你想一下,陶某這個房子拍賣價頂多150萬,除去她兒子的50萬份額不能執行,你只能得到100萬,還要扣除評估、拍賣等費用,你算下這筆賬。”陳局長對趙某說,“高利息借貸本就有風險,你也應該有心理準備,到現在更應選擇最能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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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局長做申請人工作

最後,經過多次溝通、做工作,趙某決定給陶某夫婦一定時間,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陶某夫婦到年底償還趙某130萬元及其它7萬多元,除此之外不再產生費用,若到時無法償還,則陶某夫婦所有的房產屆時將歸趙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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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成功簽字

協議簽訂後,執行幹警們都長舒口氣,搬到車上的東西在外晒了會兒太陽後又被搬回原處,兩趟搬運費共計5200元由申請人、被執行人雙方均攤。

但此時,情緒激動的陶某依然對著趙某罵罵咧咧,陶某丈夫見狀出言阻止,二人遂稍稍遠離現場,不再糾纏眾人

“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麻煩的,我前兩次在金麟灣執行,被執行人在旁邊看看就走了。”一名老執行幹警感慨地說。當記者問這次算不算執行中最麻煩的一次,陳局長若有所思地說“算吧”。

下午5點多了,陳局長一直看著東西往房裡搬,自己卻不能走開。今天被執行人陶某及親屬使出渾身解數阻止法院執行的行為實在是見所未見,婦人、老人、男人依次粉墨登場,裝病、撒潑、報警、威脅自殘等,執行工作之難,在該案中可見一斑。然而執行幹警們總是齊心協力,不畏蓄意阻攔、惡意誣陷,總是將強制執行的魄力彰顯出來,公告騰房、強制開鎖、強制搬遷,讓不撞南牆不回頭、不見棺材不落淚的“老賴”終於軟弱下來,正視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

夕陽西下,被執行人陶某臉色陰沉地獨自站在別墅一側,遠遠盯著參與執行的眾人,一動不動,直到眾人離去,或許其心裡巨大的悔恨也許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才能舒緩。

曲靖日報記者孫雲霞 通訊員 苟琬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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