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拒載將停業5-10天 昆明每月將開展一次專項整治

法律 法制 社會 昆明信息港 2017-04-07
出租車拒載將停業5-10天 昆明每月將開展一次專項整治

春節之後,昆明市對出租汽車行業規範經營、提升服務進行了一個月的專項整治。昨日,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以下稱“出管局”)通報了整治情況,一個月內管理部門查處涉嫌嚴重違章運營行為112起,其中7成問題仍然是不打表和拒載,共82起。下一步,出管局將每月開展一次大型專項整治。同時,將查處的違章經營行為,與企業和駕駛員信譽考核掛鉤。

整治

嚴重違章運營不打表佔了6成

2月8日起,出管局在主城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五區內,集中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整治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974人次,分為7個明查組,7個暗訪組,以火車站、機場和各大客運站周邊為重點進行集中整治。

在行動中,現場教育整改輕微違章出租汽車1554輛,引導幫助乘客乘車846人,查扣涉嫌非法營運1起,查扣涉嫌嚴重違章運營行為112起。違章最多的依然是不打表、拒載,尤其是不打表的比例已經佔到了6成。

原因

供求不平衡致亂象屢禁不止

根據出管局統計,目前,昆明現有8037輛出租車,每千人擁有的出租車約有1.5輛,扣除老舊輪休車輛,實際這個數字只有1.2輛,遠遠低於“大中城市每千人擁有出租汽車不低於2輛”的國家標準。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市民對出租車的需求也不斷增加,形成了供不應求的現象,部分駕駛員開始挑客、拼客、不打表。”在分析原因時,出管局相關負責人說。

大家都能明顯感受到,在高峰時段打車去市中心或者商業區時,被拒載的機率更高。該負責人分析,出租汽車運送乘客進入擁堵路段後發生堵車,計價器本可以按時間計費,但乘客為規避不必要的損失,絕大多數選擇下車步行。乘客離開後,出租車卻一直被堵著,很長時間不能再進行經營,影響收入,因此很多駕駛員以各種理由拒載或者多收費。

計劃

以後每月開展一次專項整治

以後,這樣的專項整治將成為常態。“我們將每月開展一次大型專項整治,聯合公安、企業採取高壓態勢對出租車亂象進行整治,並根據整治效果適當增加整治的頻率。”該負責人說。

記者瞭解到,根據《昆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凡是被查證屬實的違法違章行為,首次違章的駕駛員,責令停業學習5~10天;第二次(或以上)違章的,將視為情節嚴重,依法吊銷駕駛員客運資格,並拉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從事出租汽車行業。

同時,出管局還提出,凡是被依法查處的違章經營行為,將同時記入出租車所屬企業以及駕駛員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企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參與新增經營權配置;駕駛員考核不合格的,經營期滿後,將不再重新許可。

案例1

已有3個乘客 還豎著“空車”牌子

3月上旬的一天,執法人員遠遠看到一輛出租車駛入了昆明火車站附近的永平路。執法人員看到副駕駛座上已經坐了一名乘客,而司機卻還豎著“空車”的牌子。“我們一看就有拼客的嫌疑。”執法人員回憶,攔下出租車後,才發現車的後排還坐了兩名乘客,3名乘客要去兩個不同的目的地。

“駕駛員轉進永平路來,本來還想再拼1個乘客。”執法人員說,在調查過程中,車上的乘客都不願配合,因此拼客的事實難以取證。最後,執法人員用執法記錄儀拍下了現場執法情況,並依法對駕駛員進行了處罰,除了1000元的罰款外,還要求駕駛員停業學習10天。

案例2

去機場不打表 退還車資120元

趕飛機時,似乎一口價去機場,已經是大家習以為常的事情。這次整治過程中,執法人員在長水機場出發層攔下了一輛出租車。開車的是個的姐,40多歲,已經開了8年多的出租車。在執法人員調查時,的姐堅稱自己是從西部客運站到機場,在上車時,乘客“主動要求”不打表。

“下車時,乘客付了120元車費,但是她實際打表只打了100元出頭。”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調查過程中,乘客道出了事實,本來自己要求打表,的姐卻一直要求一口價。查實後,按照相關規定,執法部門要求的姐退還乘客所付的車資。這名的姐將行車證摔到地上,但是在執法人員的堅持下,還是退還了乘客120元的車資。

112起涉嫌嚴重違章運營行為

不打表67起、拒載15起、不正確使用計價器10起、無客運資格證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6起、座位套髒2起、擠佔公共資源1起、拼客1起(春城晚報記者 孫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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