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昆明工資支付條例》等3個條例將走進你的生活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5月31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經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查批准的《昆明市工資支付條例》《昆明市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及廢止《昆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昆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情況。據悉,《昆明工資支付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勞動關係終止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工資

《昆明市工資支付條例》共49條,此次修訂新增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增加了工程建設領域實名制管理、專戶管理、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以及對不執行實名制管理、專戶管理、工資保證金制度的用人單位給予行政處罰。進一步細化、明確工資支付週期、用人單位責任,並對工資拖欠行為設定了處罰條款;增加了工會對本單位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的監督;完善了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欠薪預警系統、應急保障制度和涉嫌犯罪司法移送制度,並對人力資源部門開展勞動監察、其他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履職作了進一步細化和規範。

該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或者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此外,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昆明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進入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

《昆明市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共28條,此次修訂明確了保護範圍和保護對象。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16456公頃,為森林生態系統類型自然保護區。重點保護對象是: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以長苞冷杉林、高山柏林、高山松林、黃背櫟林、高山杜鵑林等為代表的植被類型及森林生態系統;以冰蝕地貌為主的第四紀冰川遺蹟;以普渡河支流及曉光河源頭為主的水源涵養地;其他需要加以特殊保護的對象。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採藥、開墾、燒荒、開礦、採石、挖沙、葬墳等活動。凡進入保護區內的車輛,應當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並在規定的地點停靠。

每年的一月和六月為植樹月

《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共48條,此次修訂規定:每年的一月和六月為植樹月。城鎮規劃區範圍內建設用地的綠地率新建居住區不低於40%,其中用於建設集中綠地的綠地面積不低於建設項目用地總面積的10%,老舊居住區改造不低於25%;城市軌道交通地面區間兩側綠化寬度各為15-30米,城市軌道交通高架下綠化寬度為15-30米。高壓線走廊、汙水處理廠、變電站等市政基礎設施按照相關規定,應當建設10米以上的防護綠帶。

在城鎮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損壞花壇、綠籬、欄杆、草坪、釘栓刻劃樹木、攀折花木;行駛、停放車輛,燃放煙花爆竹;擅自設置廣告牌、營業攤點、堆放物料;開墾種植、飼養家畜家禽;傾倒垃圾汙物、汙水、化學物品及殘渣等。

廢止2個條例

《昆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自施行以來,在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15年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了《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相關事宜作出明確規定,並明確了州、市、縣各級物價行政主管部門職能職責,其內容已覆蓋條例內容;且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取消收費許可證後,條例中共有十五條內容與現行政策及《雲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不符。因此昆明市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序,報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予以廢止。

《昆明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自實施以來,在依法加強房屋權屬登記管理、維護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5年3月1日,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頒佈實施,對房屋等不動產權屬的登記原則、主體、程序、要件、法律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條例大部分內容與《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不相一致。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昆明市已於2016年6月30日起對不動產權屬登記工作做出了相應的調整,《昆明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條例》已無保留的必要。因此昆明市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序,報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予以廢止。

雲南網記者 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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