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欠物業費物業上法庭“討”403起案件一天受理一月審結'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人生第一份工作 蘭州新聞網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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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張爍

日前,西固一家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特地來到陳官營,送上感謝信和錦旗。感謝信的內容情真意切,字裡行間中流露出深深的謝意和感動。“感謝信的內容和錦旗上‘法槌一響震乾坤,斷評善惡是與非’的詞是我自己寫的,也是我們物業公司全體員工內心的真實感受,請你們一定要收下!”

這到底是怎樣的一起案件?讓原告對法院幹警表達如此真切的謝意呢?

403起案件一天受理

原來,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蘭州某物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員抱著兩個大紙箱來到陳官營法庭,說要立403件拖欠物業費的案件。403件案子是什麼概念?要知道,陳官營法庭2018年全年共受理的各類民商事案件總數為606件,且已創下歷年來審理案件數量的最高記錄,而如今一次就要立403件案子,這個數量也太大了!

立案室的工作人員馬上將此情況向庭長彙報,庭長也頗為震驚,第一時間向該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瞭解情況。原來,該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小區共有5幢樓11個單元1100餘戶業主,自2014年1月開始與業主建立了物業服務關係,與每戶業主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等文件,並按照物價局的核定標準,以每平方米1.5元的標準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由於種種原因,該物業公司於2017年12月1日起停止物業服務。可是,在物業公司為小區業主提供物業服務的3年期間,共有403戶業主欠繳物業費,欠繳的時間、金額各不相同,其中最少的欠繳幾個月、欠繳金額不到1000元,最長的欠繳3年多、欠繳金額達8000餘元。該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多次採取電話催繳、上門催繳等方式向所有拖欠物業費的業主進行追繳,但收效甚微,無奈之下才決定將全部欠繳物業費的業主告上法庭,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此外,法庭幹警通過其他渠道瞭解到,該小區部分業主曾因物業費和押金的問題,兩次集體向區委區政府上訪。鑑於這批案件的被告人數眾多、案件數量龐大且曾經出現過集體上訪現象,庭長立刻向院領導進行了彙報。院領導綜合各種情況後決定,由陳官營法庭完成這批案件的審理工作,全院其他民商事業務庭室和執行局配合送達工作。

法庭專門開會對此進行了動員安排,決定由包括庭長、副庭長在內的全庭所有幹警共同承擔包括送達、接待來訪,掃卷、訂卷等在內的每一項工作。

403起案件集中送達

4月26日,403起案件開始進入第一個環節——立案程序。雖然立案登記工作本身並不複雜,但由於該批案件數量龐大,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全庭上下齊心協力,分工合作,連續忙碌了四天,完成全部案件的立案登記工作。

立案登記之後緊接著就是送達。眾所周知,“送達難”是長期以來困擾民事審判的一大難題,雖然本案的被告都是居住在同一小區的業主,但由於被告人數眾多,加之此前曾兩次集體上訪,部分業主牴觸情緒較大,整批案件的送達工作任務之重、難度之大可想而知。如何能有效化解送達難題並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庭幹警多次開會討論後集體確定了送達方案:首先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張貼公告和被告名單,敦促被告主動配合審理程序;然後對公告期間內沒有主動應訴的被告集中入戶送達。同時,為了取得良好的送達效果,經與原告協商後決定,凡在公告期限內主動履行繳費義務的被告,均給予欠繳金額10%的減免。為了慎重起見,法庭庭長親自擬寫了公告內容,全庭幹警集體討論、共同商討修改,並報送分管院長審核。公告內容確定之後,法庭幹警於5月5日來到小區,按照送達方案確定的張貼地點密集張貼公告和欠繳物業費的業主名單。鑑於業主此前曾兩次集體上訪,為避免再次上訪的情況發生,法庭庭長還以書面形式向區委政法委做出專題報告,彙報案件情況。

公告張貼當天,就有7位被告主動向物業公司履行了繳費義務,同時還有多名被告主動打電話詢問如何繳費、到哪裡繳費。為了方便業主履行繳費義務,在法庭的建議下,物業公司在小區內租用一套住宅作為臨時辦公室,並開闢了現金、POS機刷卡、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支付渠道,為業主自動履行提供了便利條件。從5月6日至8日,越來越多的被告主動履行了繳費義務,且每天的人數都在增加。同時,也有很多業主按照公告上的法庭聯繫電話來電詢問,接聽電話的每一位幹警解答業主的不同問題,即使在個別業主對法院審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出言不遜的情況下,仍能耐心地解釋法律規定,引導他們到庭應訴。截至公告限定的自動履行義務和到庭應訴期間,共計有103位被告自動履行了繳費義務。

由於依然還有大部分業主沒有在公告限定的期間內主動履行和到庭應訴,庭長制定了集中入戶送達方案,對入戶時間、每日每組送達數量、人員配置、入戶後注意事項、車輛調配等方面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鑑於入戶送達工作任務繁重,經院領導統一協調,從全院民商事業務庭室、法警隊、執行局等部門抽派人員,配合陳官營法庭共同完成入戶送達工作。按照入戶送達方案,幹警們分成多組,於5月16日至21日每晚7時,集中入戶送達,並在送達的同時悉心向被告做調解工作,耐心解答他們提出的各種問題。其中有不少被告為法院幹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所感動,當場表示願意主動履行。在各部門的支持配合與幹警們的不懈努力下,剩餘案件的入戶送達工作僅用了4天時間就全部完成。其中有一百多位被告在此期間主動履行了繳費義務。

403起案件的送達程序已經完成,接下來就要進入開庭審理環節。

403起案件高效審結

法院幹警們在向被告送達應訴材料時同步進行調解工作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期間已有334位被告自動履行了繳費義務或與原告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也向法庭申請撤回了對這334起案件的起訴。同時,有36位被告因早已搬離小區或將房屋轉讓出售,尚無法取得聯繫,法庭在徵詢原告意見後,原告表示自願撤回對36案的起訴,由其自行解決。至此,403起物業費糾紛案件中最後進入開庭審理階段的僅剩53起。雖然這個數字在整批案件中的所佔比例並不算高,但對於只有3名員額法官的陳官營法庭而言依然是一個艱鉅的任務。為了確保庭審程序萬無一失,3名法官反覆翻閱案卷、核對證據,做了大量的庭前準備工作。

庭審過程一連持續了幾天,除16位被告經依法傳喚拒不到庭之外,其餘37名被告均出庭應訴並在庭審中充分表達了各自的意見。由於該批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原、被告雙方對案件結果早有預期,原告方的訴訟代理人在庭審時都隨身攜帶著移動POS機,方便被告補繳物業費。果不其然,在37起開庭審理的案件中,有34名被告在法庭宣判之前履行了繳費義務,還有一案的被告在庭審結束後與原告達成了調解。

6月14日、18日是法庭集中宣判的日子,在尚未履行的18起案件中,除缺席審理的16起案件被依法判決外,另有一案的被告在領取判決書後自動履行了繳費義務,僅有一名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間內提起上訴。

至此,在幹警們的共同努力下,403起物業費糾紛案件僅用時一個多月就全部審結,有386件調解、撤訴處理,調撤率為95.8%。其中有350件自動履行,佔全部案件的87%。包括16起缺席判決的案件在內,將來可能進入到執行程序的案件預估不超過20件。由於庭長事前在每個案件節點都做了詳細的預案和周密的部署,且全庭工作人員在整個辦案過程中均能禮貌、規範地接待當事人,在全部案件審理期間和審結後,未發生一起上訪事件。對於這批數量如此之大、被告人數又如此之多的案件而言,能取得這樣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實屬不易,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沐風櫛雨志彌堅,鐵肩擔道路猶長。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通過審執工作,用心、負責地為每一位求助於司法程序的當事人公平、公正地解決好訴爭,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批案件的處理過程,正是法院人踐行初心和使命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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