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包裹、“茶葉”竟然都可能是毒品!請警惕這些你身邊的“偽裝者”!

萬萬沒想到,

一個快遞包裹,

一包“茶葉”,

竟然都可能是毒品!

隨著社會各界對毒品的

打擊力度越來越強,

許多毒品搖身一變成了“偽裝者”!

這些潛伏在我們身邊的

“偽裝者”,

非常具有迷惑性。

快遞包裹、“茶葉”竟然都可能是毒品!請警惕這些你身邊的“偽裝者”!


香洲法院近期發佈了

兩件毒品犯罪案件,

犯罪人員對毒品的狡猾偽裝

值得大家提高警惕!

郵寄熱水壺內藏冰毒

2019年2月中旬,金某與雍某分別通過微信聯繫蘭某購買毒品,並向蘭某轉賬人民幣2000元、900元。2月20日,蘭某在湖北省武漢市某快遞點將冰毒分成一大一小2包,藏匿於熱水壺內,通過快遞郵寄給被告人金某。

2月24日,金某與雍某前往珠海市某快遞代辦點領取快遞並各自取回所購買的冰毒,金某將取回的冰毒分成12小袋。2月27日,雍某向金某購買冰毒,通過微信轉賬1600元並約定交易地點。

隨後,金某攜帶2小袋冰毒到約定地點,將該毒品販賣給雍某,被公安民警查獲。公安民警當場從雍某身上繳獲上述2小袋冰毒(淨重分別為0.4克、0.31克)。其後,民警對金某住所進行了搜查,查獲餘下的冰毒10小袋(淨重2.86克)。

同年3月25日,公安機關在湖北省武漢市將郵寄販賣毒品的蘭某抓獲歸案。

香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金某、蘭某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為均觸犯刑律,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各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說法

利用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平臺實施毒品犯罪,是當前毒品犯罪的新動向,物流配送的便捷性又加速了毒品從毒源地向其他省份擴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和物流配送覆蓋面廣、易隱瞞真實身份等特點,通過QQ、微信等方式聯繫商定毒品交易,以快遞方式寄送毒品。

法官提醒,快遞行業應加強對託運包裹的現場查驗管理,讓犯罪分子沒有可趁之機。

“茶葉”竟是新型毒品“恰特草”

2017年8月,杜某和埃塞俄比亞人阿某(另案處理)認識後,密謀由阿某從境外郵寄毒品“恰特草”至澳門,由杜某在澳門負責接收並分包裝偽裝成茶葉,再僱水客從澳門帶至拱北口岸市場某商鋪,由杜某提走並轉運至順德和廣州,分別交給Sofi(另案處理)和穆某(另案處理)。杜某每次接收轉運毒品的報酬為1000美元。

2018年3月7日和3月12日,杜某以上述方式分別兩次接受並轉運了“恰特草”,分別獲取人民幣5000元和6000元的報酬。2018年3月29日,阿某再次從境外肯尼亞將“恰特草”郵包郵寄到澳門。2018年4月17日,郵包寄至九洲海關時被查獲。經海關緝私局司法鑑定中心檢驗,該郵包的植物為“恰特草”,淨重16.51174千克,主要成分是卡西酮。2018年5月11日,杜某到拱北口岸市場某商鋪接收該批“恰特草”時被抓獲。

香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杜某無視國家法律,多次走私、運輸其他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走私、運輸毒品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判決被告人杜某犯走私、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官說法

“恰特草”俗稱“東非罌粟”,產於東非和阿拉伯半島等地區,含興奮物質卡西酮,對人體中樞神經具有刺激作用,服用該物質後會使人興奮,出現狂妄、錯覺等症狀,長久嚼食會上癮,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法官提醒,恰特草在剛摘下來新鮮的時候酷似市場上常見的莧菜, 將其晒乾,外形又像茶葉一樣,具有一定隱蔽性,市民切不可對其放鬆警惕。

快遞包裹、“茶葉”竟然都可能是毒品!請警惕這些你身邊的“偽裝者”!

新鮮狀態下的“恰特草”(網絡圖片)

恰特草已被列入《精神藥品品種目錄》,與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等一同作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屬於我國毒品打擊範圍,凡種植、持有、販賣、走私、運輸、服食恰特草均屬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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