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
"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地承包越來越多。而土地承包這個概念,相對於沒有接觸過法律知識的普通民眾來說,還有些不解。那麼,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下文是關於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

一、集體土地的基本含義

1、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

2、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地承包越來越多。而土地承包這個概念,相對於沒有接觸過法律知識的普通民眾來說,還有些不解。那麼,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下文是關於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

一、集體土地的基本含義

1、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

2、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3、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主體是農民集體,而不是集體經濟組織。

4、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二、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含義

1、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該項權利的權利主體為公民或集體;權利客體為集體所有土地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單位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權利內容由合同約定。

"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地承包越來越多。而土地承包這個概念,相對於沒有接觸過法律知識的普通民眾來說,還有些不解。那麼,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下文是關於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

一、集體土地的基本含義

1、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

2、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3、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主體是農民集體,而不是集體經濟組織。

4、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二、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含義

1、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該項權利的權利主體為公民或集體;權利客體為集體所有土地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單位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權利內容由合同約定。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三、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特徵

1、承包經營權是存在於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承包經營權裡標的,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而不是其他財產。有的集體組織,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數量,作價或不作價地分給承包人部分耕畜、農具或其他生產資料,這是附屬於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2、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的,由發包人與承包人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5條第2款的規定,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3、承包經營權是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承包人對於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有權獨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並排除包括集體組織在內的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干涉。承包人並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權,而是要依約定數額(承包合同)將一部分收益交付與發包人,其餘的收益歸承包人所有。

"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地承包越來越多。而土地承包這個概念,相對於沒有接觸過法律知識的普通民眾來說,還有些不解。那麼,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下文是關於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

一、集體土地的基本含義

1、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

2、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3、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主體是農民集體,而不是集體經濟組織。

4、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二、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含義

1、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公民集體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該項權利的權利主體為公民或集體;權利客體為集體所有土地或國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單位或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權利內容由合同約定。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三、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本特徵

1、承包經營權是存在於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承包經營權裡標的,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而不是其他財產。有的集體組織,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數量,作價或不作價地分給承包人部分耕畜、農具或其他生產資料,這是附屬於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2、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的,由發包人與承包人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5條第2款的規定,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3、承包經營權是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承包人對於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有權獨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並排除包括集體組織在內的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干涉。承包人並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權,而是要依約定數額(承包合同)將一部分收益交付與發包人,其餘的收益歸承包人所有。

什麼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特徵有哪些?

4、承包經營權是為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等生產資料的權利。這裡的種植,不僅是指種植糧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樹木、茶葉、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經營林業、牧業、漁業等,都屬承包經營權的範圍。

5、承包經營權是有一定期限的權利。根據土地管理法第14條、第15條的規定,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其期限為30年。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6、單位、個人承包經營國有土地,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承包經營集體所有的土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該期限雖然由當事人在承包合同中加以約定,但應當根據從事承包經營事業的具體情況,確定承包經營的期限。

上文描述了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兩大基本含義和六大基本特徵,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看似簡單,實則複雜。在瞭解了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什麼之後,我們才能順利的進行接下來的事情,當然作為普通民眾,在遇到集體土地承包經營這類事件時,最好是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我們的頭條號拆遷與法,私信諮詢。也可以直接點擊文章末尾左下方的“瞭解更多”,即刻在線免費諮詢專業律師。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