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一滴滴司機被扣車罰一萬,原因是沒有這兩個“證”!

移動互聯網 保險 社會 如東新媒體 2017-07-23

如東縣城居民顧先生最近在滴滴打車平臺上註冊成為一名滴滴司機,開始用自己的私家車在滴滴打車平臺拉客,賺一些零花錢。6月29號,顧先生在一次載客過程中,卻被運政部門以“非法營運”的名義查扣了汽車,在繳納了1萬元的罰款之後,才拿回了汽車,國家已經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顧先生怎麼會受到這項處罰呢?

如東一滴滴司機被扣車罰一萬,原因是沒有這兩個“證”!

顧先生是一個月前加盟“滴滴打車”的。上月29號,他從平臺上接到訂單,送一個客人到縣汽車站,誰知剛到目的地,顧先生的車就被執法人員攔住了。

顧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告訴記者,執法人員認為她丈夫的載客行為是違法的,要處罰1萬元。因為車子被扣影響了正常生活,第二天顧先生按照要求繳納了1萬元的罰款,取回了車。但是,王女士一家人卻認為這個處罰並不合理。

針對王女士的疑問,記者採訪了縣交通運輸部門。縣運輸管理處大隊長莊永飛介紹說,靠著互聯網技術力量的支撐,網約車確實迎合了老百姓的出行需求。但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通常都是私家車,不屬於經營車輛,沒有乘客保險,一旦出現問題或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付,責任必須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存在很大的安全風險。為此,2016年7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七部門頒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如東一滴滴司機被扣車罰一萬,原因是沒有這兩個“證”!

從今年5月1日起,《如東縣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正式施行,實施細則明確了在我縣從事網約車的經營條件。莊永飛介紹,顧先生是細則實施後如東首例被處罰的網約車司機

如東縣運輸管理處大隊長莊永飛說,我縣從事網車運輸經營的車主,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網絡預約出租車營運證和網絡預約出租車駕駛員證。

如東一滴滴司機被扣車罰一萬,原因是沒有這兩個“證”!

辦理這兩個證的地點在如東縣行政服務中心交通窗口,具體諮詢電話是84199476。

提醒

在乘坐網絡預約車的時候,必須乘坐手續齊全的車輛,否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乘客將得不到相應的保險賠付和安全保障。

(如東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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