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6年!出售徐玉玉信息19歲黑客獲刑

信息安全 黑客 法律 刑法 21世紀經濟報道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7-08-25

2017年8月24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合議庭經評議,並報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當庭進行了宣判,認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對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羅莊區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稱,經法庭審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利用網絡漏洞工具,通過植入木馬的方式,非法侵入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臺網站,取得該網站管理權限,非法獲取2016年山東省高考考生個人信息64萬餘條。

此後,杜天禹通過騰訊QQ、支付寶向陳文輝(另案處理)出售上述信息10萬餘條,獲利14100元。陳文輝通過其向杜天禹購得的上述信息,組織多人實施電信詐騙活動,撥打詐騙電話1萬餘次,騙取他人錢款共計20餘萬元,並造成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據報道,今年19歲的杜天禹,家住四川省成都市,由於從小愛玩電腦遊戲。杜天禹對於計算機信息安全方面格外的感興趣,自學了不少編程知識和“黑客”技術,靠著自學,他成為了一家公司的滲透測試程序技術員,“職責就是測試網站的漏洞,提出修復建議”,每月工資六七千元。

杜天禹業餘時間經常在搜索一些網站,測試對方的“安全性”,一旦發現漏洞,便利用木馬侵入內部,打包下載個人信息、賬號、密碼。杜天禹無聊的時候,為了練手,也會瀏覽一些網站,查找問題。而獲取到山東考生信息,就是杜天禹在測試網站漏洞時找到的。利用網站漏洞獲取到權限後,杜天禹在數據庫中找到了山東高考考生的信息並將信息下載。

杜天禹把“黑”來的個人信息,比喻成“戰利品”,每當將戰利品收入囊中,他都會很興奮。有一次他在網上的一篇文章中得知這些信息還可以賣錢,於是開始在網上販賣這些考生的信息。去年暑期接近尾聲的時候,陳文輝與他取得了聯繫。在和陳文輝的交易過程中,杜天禹販賣了十萬餘條高考考生信息,獲利共計一萬四千餘元。

由於陳文輝購買的個人信息主要是山東省高考學生信息,導致受騙者絕大部分是徐玉玉這樣的山東籍高考學生。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在徐玉玉案中,個人信息遭到洩露是造成徐玉玉被詐騙的重要原因,但由於涉及的罪名、調查取證的進度等多種因素,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因此才作為獨立案件單獨移送起訴。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案中,杜天禹被判刑六年,說明法院認定其違法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2017年5月8日,“兩高”發佈了《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量刑的標準進行了具體解釋,杜天禹販賣了十萬餘條高考考生信息,達到了司法解釋中認定其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

另外,司法解釋中認定符合“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還包括: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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