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評丨長期辱罵學生,被趕出教師隊伍夠嗎?'

新民 不完美媽媽 商洛 陝西 刑法 新民晚報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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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於陝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學校初一年級的婷婷(化名)因成績較差頻遭班主任王某辱罵,她在20天內錄下一百多條錄音,總時長超過20小時。昨天晚間,商洛市商州區科教體局公佈處理結果:給予王某記過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事的其他相關管理、監督人員,待區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束後,將依紀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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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於陝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學校初一年級的婷婷(化名)因成績較差頻遭班主任王某辱罵,她在20天內錄下一百多條錄音,總時長超過20小時。昨天晚間,商洛市商州區科教體局公佈處理結果:給予王某記過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事的其他相關管理、監督人員,待區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束後,將依紀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新民快評丨長期辱罵學生,被趕出教師隊伍夠嗎?


圖片來源:東方IC

錄音中,這名老師說的話早已不是正常的管教或懲戒,而是充滿了人身攻擊和羞辱,甚至不乏髒話:“下學期你不要來了,你要來了,我把你捏死在教室裡”、“你賤不賤,你自己丟不丟人,你像個死人一樣坐在教室裡”……還誘導全班同學對婷婷人格侮辱。婷婷在視頻採訪中稱,從晨讀到晚自習,只要是王某的課,他就會罵她,並且不讓其他同學接觸婷婷。

據媒體報道,婷婷半年前轉學到商丹高新學校後不久,就因成績不好頻繁遭王某辱罵,其家屬曾在4月底與校方溝通,但事態沒有得到遏制。6月中旬,婷婷開始錄音取證。長期被這樣辱罵,就算是成年人也受不了,更不要說婷婷只是個初一學生。老師對學生可以批評管教,但不等於可以謾罵侮辱。王某不僅自己辱罵婷婷,還誘導其他學生侮辱、孤立她,不只是加深了對婷婷的傷害,也可能扭曲其他學生的價值觀。其行為已經踏破底線,被趕出教師隊伍實屬咎由自取。他對其他學生有沒有過類似行為,也值得追查。

長期辱罵學生,恐怕不只是違背師德師風。有律師認為,王某的行為在民法上也屬於侵權行為,學生方面可以民事侵權為由向其索賠。此外,這種行為應不應該進一步追究責任,尤其是否應追究刑責,也受到較多討論。《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告訴的才處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對王某行為的處理是“到此為止”還是會有進一步追責,當地有關部門應有所迴應。

王某辱罵學生的行為不是偶爾發生,而是長期存在,且學生家屬還就此與校方溝通過,那麼校方是否有過調查和處理?辱罵學生可怕,要是長期辱罵學生還沒人管,那就更加可怕了。在面對媒體採訪時,學校政教處的兩名工作人員竟然輕描淡寫地迴應,老師是“因為愛孩子”,“他的出發點是好的,心是好的,是為了激發刺激這個孩子”,甚至認為,“家長在不能正確認識學校教育的情況下,促使孩子和老師去搞對抗,這也是一種教育的悲哀”。對校方及相關人員應追究何種責任,也需要及早公佈處理結果。

紀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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