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販賣冰毒,被抓後卻說“微信號被盜” 檢察官“零口供”追訴,毒販領刑11年

微信 浙江省 諸暨 湖南 租房 寧波江北檢察 2019-06-27

來源:浙江法制報

下家被抓後過了很久,自己仍安然無恙,“上家”廖某以為可以高枕無憂。哪想到,大半年之後,他卻被網上追逃,東躲西藏,最終還是被抓捕歸案。

2017年,“癮君子”鄧某在湖南老家一個公共廁所裡看到一個賣冰毒的電話號碼,他打了電話過去,對方是老鄉廖某。一來二去,二人互加了微信經常聯繫。鄧某先後幾次通過微信向廖某買冰毒,廖某也“夠意思”,不但賣給鄧某的冰毒價格較低,而且保證不摻一點假。2017年9月11日,到諸暨後的鄧某,又通過微信向廖某購買冰毒。廖某照例將冰毒藏在玩具裡快遞給鄧某。殊不知,鄧某早就被警方盯上了。在收到快遞當天,鄧某即在租房內被警方抓獲。

鄧某是個“講義氣”的下家,面對警方審訊,拒絕配合辨認。鄧某被抓後,廖某沉寂了一段時間,觀察了大半年後,廖某確信沒事了,又重操舊業。

2017年11月24日,案件被移送至諸暨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在審查過程中發現,鄧某的上家仍逍遙法外。面對鄧某的閉口不談,檢察官決定自己尋找突破口。

可以肯定的是,鄧某的毒品是從固定的上家小批量買進。雙方既然有聯繫,必定會留下痕跡。於是,辦案檢察官決定從鄧某的手機入手,查找信息。經對鄧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進行細緻梳理分析,檢察官最終查實了微信號為“lzmxxx”的用戶向鄧某販賣毒品的犯罪證據。見到證據,鄧某自知藏不住,在猶豫再三後終於同意配合,廖某的真實身份隨即浮出水面。

2018年3月22日,諸暨市檢察院將查明的證據移交公安機關,並向公安機關發出追訴意見書,要求對廖某予以抓捕並移送檢察院起訴。同年10月17日,東躲西藏半年多的廖某,被抓獲歸案。

而廖某始終拒不承認任何販賣毒品的事實,還說自己的微信號曾經有一週時間被盜過,他並不認識鄧某。

難道真如廖某所辯解的那樣,上家另有其人?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反覆推敲證據,綜合分析多名證人證言及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證明、快遞信息等一系列客觀證據,最終證實販賣毒品、微信號為“lzmxxx”的人,就是廖某。

最終,檢察官在“零口供”的情況下,依靠客觀性證據證實廖某販賣毒品達32克,涉嫌販賣毒品罪,並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對廖某拒不承認販毒事實的行為,檢察官在公訴意見中提請法庭量刑時予以考慮。

今年4月22日,法院一審認定廖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萬元。廖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二審法院經審理後對廖某的上訴意見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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