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的“應當”|採取技術調查措施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萬安縣 法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06-12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規定,需要採取技術調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交有關機關執行。】

“現在開庭……”5月23日上午,江西省萬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李某夥同他人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一案。

半年前,萬安縣紀委監委在辦理某地房地產測繪隊工作人員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時,重要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罪行暴露後潛逃,無法確定其行蹤。根據案件調查的實際需要,經專案組集體商議,建議對李某採取技術調查措施,以使其儘快歸案。專案組組長鄭臨才隨即向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報告。

“這是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我縣第一起採取技術調查措施的案子,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嚴格審批,確保萬無一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李豔輝表示。

明確相關紀律法律和程序後,專案組人員領取了《萬安縣監察委員會採取技術調查措施決定書》,仔細填寫了事由、採取措施原因、採取措施種類、起算時間等詳細信息。經批准後,案管室進行編號並蓋章。決定書一式四聯,第一聯統一保存備查,第二聯附卷,第三聯交技術調查措施執行機關,第四聯由執行機關填寫、蓋章並退回附卷。

在完成以上程序後,專案組還填寫了《萬安縣監察委員會採取技術調查措施委託函》和《採取技術調查措施適用對象情況表》,並報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審批。

經過嚴格審批後,專案組把相關文件交至公安機關。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專案組迅速掌握李某定位,將其抓獲並採取留置措施。

技術調查是紀委監委拓展線索、發現事實、掌握調查對象動態的利器,同時,由於敏感性以及對公民權利的影響程度較高,必須要嚴格審批。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明確規定,需要採取技術調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交有關機關執行。監察法也明確,監察機關調查涉嫌重大貪汙賄賂等職務犯罪,根據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採取技術調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

今年年初,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區紀委監委專案組工作人員在查辦一起公職人員涉嫌受賄案件過程中,涉案人員錢某到案後百般狡辯甚至拒不承認與公職人員李某認識。“錢某在聽聞李某被立案審查調查的風聲後就設法掩蓋其行賄痕跡,目前證據收集陷入被動,建議採取技術調查措施。”專案組組長向區紀委監委主要領導進行了報告。

經同意後,專案組工作人員拿到《呈貢區紀委監委使用技術調查措施審批表》,按照規定在表內填入涉案人身份信息、案件名稱、使用措施原因、使用措施種類和擬使用時間等信息。逐級嚴格審批後,審批表由案管部門交相關部門執行,同時案管部門對執行情況進行了跟蹤。

面對技術調查獲得的鐵證,錢某再也無法抵賴,如實供述了與李某之間存在的不正當經濟往來。

不僅技術調查需要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採取限制出境措施也同樣如此。

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紀委監委在辦理某醫院黨委書記商某某涉嫌受賄案時,發現其部分家人已在美國定居,商某某出境至美國較為便利。根據審查調查的實際需要,經專案組集體商議,建議對商某某採取限制出境措施。

專案組人員起草了《關於建議對商某某採取邊控措施的請示》,內容包括邊控對象基本信息、簡要案情、調查取證情況、邊控理由等內容。經逐級嚴格審批後,區紀委監委案管室上報至市紀委監委案管室。完成以上程序後,專案組還製作了《邊控對象通知書》,並報區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審批。

之後,相關文件隨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員通報備案通知書》再次上報至市紀委監委案管室,市紀委監委案管室上報至省紀委監委案管室,由省紀委監委根據規定交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執行。(記者 何韜)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