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個“人傷騙保”犯罪團伙被搗毀 騙保金額近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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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官方認證微信7月15日發佈消息稱,上海公安機關成功破獲特大虛增傷殘等級騙取保險理賠金案件,一舉搗毀12個在上海市連續作案的“人傷騙保”犯罪團伙,共抓獲“人傷黃牛”等犯罪嫌疑人125名,涉案金額近億元。

在業內人士看來,“人傷騙保”反映出目前保險行業反欺詐領域面臨的三大痛點:一是欺詐頻發。根據中保學近期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約有20%-30%的保險賠款涉嫌欺詐;二是反欺詐依賴人工,成本高效率低;三是信息割裂風控效果不佳。

那麼,保險行業該如何應對反欺詐?明覺科技保險事業部總經理張帆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互聯網、大數據等新興技術的推動下,通過科技的力量去轉變保險業所面臨的諸多問題是未來的一個大趨勢,比如通過大數據等人工智能解決欺詐等道德風險等。

“人傷黃牛”怎樣發現“商機”?

什麼是“人傷黃牛”? 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由於理賠涉及環節多、手續複雜,在社會上出現了一個特殊的群體——“交通事故理賠中介”。他們熟悉理賠流程,專門為事故傷者代理索賠,從中收取服務費,俗稱“人傷黃牛”。

“人傷黃牛”之所以出現,是由於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在理賠款中佔比較高,金額較大,且直接與傷者的傷殘等級掛鉤。因此“人傷黃牛”發現了“商機”,通過不法手段,謀求利益最大化。比如,上海公安局7月15日就曝光了兩起典型“人傷黃牛”騙保案例。

2015年8月份,市民王女士在浦東新區騎自行車時與一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其左側髖臼骨折。就診期間,“人傷黃牛”夏某通過在醫院蹲點尋找客源的方式瞭解到王女士受傷的情況後,即冒充律師主動搭訕,並自稱專門從事交通事故理賠業務,可為傷者提供墊付醫藥費、安排傷殘鑑定、向保險公司索賠等一條龍服務。在夏某的誘導下,王女士為貪圖方便,與之簽訂了交通事故理賠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由夏某為其代理交通事故理賠事宜,獲賠的保險理賠金中2.5萬元歸王女士,超出部分則歸夏某所有。

2015年12月份,夏某通知王女士至其辦公場所進行傷殘鑑定,期間僅為王女士拍攝了手持證件的正面照片。隨即,夏某與上海某民營鑑定所負責人兼主要鑑定人張某相互串通,由張某在未實際開展傷殘鑑定的情況下,認定王女士左下肢活動受限,構成十級傷殘,出具虛假的鑑定意見書。律師錢某則在未與王女士直接聯繫溝通的情況下,作為王女士的訴訟代理人,憑藉偽造的民事訴狀起訴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要求賠付醫療費、三期費用等,同時還憑藉傷殘等級虛高的鑑定意見書要求額外賠付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最終獲賠保險理賠金12萬元。

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這一“人傷騙保”案例中,被保險人獲得了2.5萬元理賠金,而“人傷黃牛”獲得9.5萬元。騙保獲得保險理賠金由保險公司支付。

另一起案件中,市民閔先生於2015年12月份在步行時與一輛小客車發生碰撞,導致其肋骨多發性骨折,胸骨及肩胛骨骨折。2016年4月份,“人傷黃牛”劉某、顧某等人冒充律師聯繫到閔先生,蠱惑閔先生將事故理賠交由他們代理。此後,雙方簽訂了交通事故賠償金買斷協議,約定由劉某、顧某等人向閔先生先行支付30萬元,而本次事故中獲賠的理賠金則全數歸劉某等人所有。

2016年6月份,顧某陪同閔先生至上海某民營鑑定所位於惠南鎮的一處門面房(系違規鑑定場所)進行傷殘鑑定。期間,鑑定人孔某僅為閔先生拍攝傷處照片,全程未與傷者交流,鑑定過程也僅持續幾分鐘便結束。劉某等人還陪同傷者至醫院進行通氣彌散殘氣測試。由於閔先生有長期吸菸史,其肺功能原有受損,最終測試結果為混合性肺通氣功能障礙。孔某移花接木將該結果歸咎為交通事故造成的呼吸功能障礙,並杜撰傷者在鑑定過程中存在快走、蹬樓氣急明顯的症狀,以此認定傷者構成呼吸功能障礙四級傷殘。此後,律師錢某根據劉某指令,作為閔先生的訴訟代理人起訴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最終獲賠保險理賠金95萬餘元(“人傷黃牛”獲利65萬元)。

公安機關經對上述兩起案件調查取證發現,傷者王女士和傷者閔先生傷後均已痊癒,交通事故並未對其活動能力造成影響。據此,公安機關會同市司法局組織專家對傷情開展評定,最終認定上述兩名傷者均不構成傷殘等級,原鑑定意見錯誤。目前,涉案的1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相關鑑定機構已停業整頓。

“人傷騙保” 犯罪鏈條曝光

在披露部分騙保案例後,上海市公安局還梳理了該類騙保的犯罪鏈條,為保險公司反欺詐提供參考。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可以看出,在“人傷騙保”系列案件中,“人傷黃牛”與個別鑑定人、律師相互勾結,各司其職,犯罪鏈條主要包括以下三個環節。

一是誘騙傷者代為理賠。“人傷黃牛”長期在醫院附近,冒用律所或鑑定所名義與傷者搭訕,以“幫助傷者提高傷殘等級,爭取更多理賠金”為誘餌,招攬誘騙交通事故傷者簽訂《事故理賠代理協議》,進行“買斷人傷”或“協商分成”。部分人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騙取傷者信任、隱瞞實際賠償金額,利用信息不對稱騙取傷者應得的保險理賠金,造成傷者權益受損。

二是串通鑑定人虛構傷情。“人傷黃牛”代理一批人傷案件後,會通知鑑定人定期前往“黃牛”辦公點為多名傷者統一開展鑑定。“黃牛”與鑑定人會當場就相關人傷案件進行勾兌並虛增傷殘等級。部分人傷案件中,鑑定人甚至會在未實際開展鑑定的情況下出具殘疾等級虛高的鑑定意見書。

三是虛假報告訴訟騙保。鑑定機構出具虛假鑑定意見書後,“人傷黃牛”會代表傷者與保險公司協商調解;而那些調解失敗的案例,“人傷黃牛”則會委託勾結的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過程中,律師會根據“人傷黃牛”反饋的鑑定意見書虛假程度,掌握與保險公司的談判尺度,以避免保險公司在訴訟期間申請重新鑑定推翻原有鑑定結論。事後,“人傷黃牛”會按照獲利情況支付“律師費”。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上海公安機關下一階段還將繼續會同市司法局、市銀保監局,進一步深化協作機制,加強聯動配合,持續推進案件查處打擊,並結合傷殘鑑定領域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打防對策,健全司法鑑定統一管理體制。

人傷騙保折射反欺詐三大痛點

在業內人士看來,“人傷騙保”反映出目前保險行業反欺詐領域面臨的三大痛點:一是欺詐頻發;二是反欺詐依賴人工,成本高效率低,尤其是保險公司面臨龐大的工作負荷和巨大的工作壓力,無法逐筆勘察和審計;三是信息割裂風控效果不佳,保險行業內部數據共享尚未實現,信息孤島仍然存在,投保人經常利用信息不對稱騙保。

中保學近期披露的數據也顯示,隨著保險公司業務的發展,各種潛在的騙保風險也隨之增加,騙保手段呈現多樣化、專業化、團體化等特徵。保險騙保作案手段隱祕,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跨界犯罪增加,加大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和管理難度。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人身險領域,高保額賠償及制度不完善也導致欺詐頻發,犯罪嫌疑人多以涉嫌自殺、先死後保、偽造病歷資料等形式實施欺詐,較難查證。財產險領域,騙保集中在車險。此外,意健險、企財險等的欺詐風險也在不斷增加。欺詐形式、手段、範圍的不斷擴大為保險公司風險管控帶來了巨大難題。

針對傳統保險業發展中出現的欺詐比例高等痛點,金融壹賬通董事長兼CEO葉望春表示:“高速發展的保險科技,為保險業提供了轉型的突破口和新的發展機遇。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和區塊鏈技術已經進入保險的核心業務流程,覆蓋包括產品設計、售前承保、理賠、售後服務、銷售風控等各個環節,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而在張帆看來,通過一些科技化的力量去轉變保險業所面臨的諸多問題是未來的一個大趨勢。比如,在AI定損的基礎數據方面,其主張用算法進行數據開發,交叉驗算數據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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