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9GW光伏發電項目進入2019補貼目錄 申報投產半年未併網將取消補貼資格
每經記者:胡健 實習記者:吳林桐 每經編輯:陳旭7月10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佈了《關於公佈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補貼競價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6月11日,寧夏自治區發改委發佈《關於2019年度光伏項目申報有關事項的預通知》,要求各市、縣(區)發展改革委(局)按照要求,於6月20日前,將有關資料準備齊全後上報。
通知中提到,項目規模每個申報主體,所有申報項目總規模權益容量原則上不得超過 20 萬千瓦(200MW),上報項目需落實用地條件、具備接入和消納條件、核實稅費政策、承諾電價及建設期。
6月10日,安徽省能源局印發《關於2019年申報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於6月20日前反饋至省能源局。申報要求必須是2019年新建項目,已併網的需提供電網企業出具的併網時間證明,另外還需具備接入和消納條件、土地建設落實條件、完成備案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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